本文转自:人民网-安徽频道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投诉举报制度,公开投诉举报渠道,收到投诉举报后,应当及时处理。”日前召开的庐江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44次主任会议上,该县人大农业农村工委副主任赵文学领学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重点条款,并就重点内容进行了解读。
近年来,为增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法治意识,使其正确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提升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素质和水平,庐江县人大常委会坚持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会前学法作为增强干部法律意识、提高履职水平的重要途径,不断完善会前学法制度,取得了良好实效。
“人大要成为全面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首先必须知法懂法。”庐江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杨进真说。
为帮助各位常委会组成人员尽快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更好地依法审议、履职行权,做到建言有据、解困有策,庐江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结合每次常委会审议议题,有针对性地、有计划地、系统地安排宪法、监督法、组织法、预算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讲和学习,形式不拘一格,或安排专家领学,或印发资料自学,做到会前学法制度化、常态化、实效化。
自2024年以来,庐江县人大常委会围绕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结合县委中心工作、常委会重点工作开展针对性学法,先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26部法律法规的学习活动。通过制度化、常态化的学法,不断强化人大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有效提升依法履职的能力。(何芳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