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市委组织部公示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规定,现对市委研究拟任职干部予以公示。

薛东峰,男,汉族,1972年7月生,中央党校大学,中共党员,现任永济市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一级监察官,拟提名为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候选人。

赵立新,男,汉族,1971年11月生,中央党校大学,中共党员,现任永济市委组织部主持日常工作的副部长、一级主任科员,拟提名为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候选人。

杨孟冬,男,汉族,1975年11月生,在职大学,中共党员,现任永济市文联主席,拟提名为县(市、区)政协副主席候选人。

阮国珍,女,汉族,1971年8月生,中央党校大学,中共党员,现任河津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三级调研员,拟提名为县(市、区)政协副主席候选人。

孙红伟,男,汉族,1976年3月生,在职大学,中共党员,现任万荣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书记、局长、四级调研员,拟提名为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候选人。

马淑青,女,汉族,1979年9月生,在职大学,民盟盟员,现任稷山县工商业联合会主席,拟提名为县(市、区)政协副主席候选人。

闫琴,女,汉族,1982年8月生,中央党校大学,无党派民主人士,现任稷山县统计局局长,拟提名为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候选人。

杨瑞林,男,汉族,1973年6月生,在职研究生,中共党员,现任新绛县委常委、副县长,拟提名为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候选人。

杨建国,男,汉族,1971年11月生,在职大学,中共党员,现任新绛县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拟提名为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候选人。

董亚红,女,汉族,1971年5月生,在职大学,民进会员,现任新绛县工商业联合会主席、一级主任科员,拟提名为县(市、区)政协副主席候选人。

马辉,女,汉族,1969年10月生,大学,中共党员,现任绛县县委常委、统战部长,拟提名为县(市、区)政协主席候选人。

孔祥虎,男,汉族,1969年2月生,中央党校大学,中共党员,现任垣曲县委常委、副县长,拟提名为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候选人。

闫锐明,男,汉族,1977年9月生,在职大学,中共党员,现任垣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书记、主任,拟提名为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候选人。

孙建寨,男,汉族,1970年10月生,中央党校大学,民建会员,现任永济市工商业联合会主席,拟提名为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候选人。

张洪斌,男,汉族,1969年10月生,大学,中共党员,现任闻喜县住建局党组书记、局长、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拟提名为县(市、区)政协副主席候选人。

景红,女,汉族,1975年4月生,在职大学,民革党员,现任市妇女联合会家庭和儿童工作部部长、四级调研员,拟提名为县(市、区)政协副主席候选人。

蔡雅茹,女,汉族,1983年1月生,在职大学,无党派民主人士,现任平陆县总工会副主席、一级主任科员,拟提名为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候选人。

闫武杰,男,汉族,1974年11月生,在职大学,民进会员,现任万荣县民政局局长,拟提名为县(市、区)政协副主席候选人。

阴宇飞,男,汉族,1978年1月生,省委党校大学,无党派民主人士,现任芮城县科学技术协会主席,拟提名为县(市、区)政协副主席候选人。

王志强,男,汉族,1972年10月生,大学、农业推广硕士,中共党员,现任市能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拟任市直单位正职。

张国兴,男,汉族,1975年11月生,省委党校研究生,中共党员,现任市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拟任市直单位正职。

孙莉,女,汉族,1976年3月生,在职大学,中共党员,现任市委统战部副部长,拟任市直单位正职。

卢静,女,汉族,1979年10月生,中央党校大学,中共党员,现任芮城县委常委、宣传部长,拟任县(市、区)委副书记。

蒋锋,男,汉族,1984年3月生,省委党校研究生,中共党员,现任市招商投资促进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拟任县(市、区)委副书记

姚高华,男,汉族,1978年7月生,省委党校研究生,中共党员,现任稷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拟任省级开发区正职。

黄锐,男,汉族,1983年12月生,大学,中共党员,现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主任,拟任市直副处级单位正职。

杨帆,男,汉族,1981年1月生,大专,中共党员,现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秘书七科科长、一级主任科员,拟任市直副处级单位正职。

吕翼虎,男,汉族,1977年2月生,中央党校大学,中共党员,现任芮城县委办公室主任、一级主任科员,拟任市直副处级单位正职。

公示时间:从2月24日至2月28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等方式向市委组织部反映公示对象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并尽可能提供可查的具体线索。为便于核实、反馈有关情况,提倡反映人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或工作单位,我们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保密义务。

● 来信地址:

运城市河东东街248号市委组织部举报与核查中心,邮政编码:044000

● 联系电话:

0359—12380

0359—2660372(传真)

●“12380”举报邮箱:

yczzbjbzx@163.com

●“12380”举报网站:

www.hd12380.gov.cn

2025年2月23日

晋城市

晋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名单

(2025年2月21日晋城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任命:

王涛为晋城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

免去:

张革平的晋城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晋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名单

(2025年2月21日晋城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贾苗丽为晋城市民政局局长;

宋彪为晋城市水务局局长;

王毅为晋城市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决定免去:

王涛的晋城市民政局局长职务。

晋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名单

(2025年2月21日晋城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任命:

张晔英、刘少敏为晋城市监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

刘彦锋的晋城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晋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职名单

(2025年2月21日晋城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任命:

周冬雪、刘巍、韩三英为晋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沁水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职名单

(2025年2月20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

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张利为沁水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沁水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职名单

(2025年2月20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

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任命:

原媛为沁水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长治市

长治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王志东辞去长治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5年2月21日

长治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长治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定,接受王志东因工作变动辞去长治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请求。并报长治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备案。

长治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冯清、冯绍波、平小波、任国华、李晓林、张兆祥

辞去长治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5年2月21日

长治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长治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定,接受冯清、冯绍波、平小波、任国华、李晓林、张兆祥辞去长治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并报长治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备案。

长治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李晓林辞去

长治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

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5年2月21日

长治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长治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定,接受李晓林辞去长治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并报长治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备案。

长治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名单

(2025年2月21日

长治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任命:

刘世宏、柴小明为长治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免去:

秦建宇的长治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长治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免职名单

(2025年2月21日长治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免去:

张军亮、高庆祥的长治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武乡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张军亮

为武乡县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的决定

(2025年2月19日武乡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武乡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定,张军亮为武乡县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

武乡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命名单

(2025年2月19日武乡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任命:

张军亮为武乡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武乡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韩晋朝辞去武乡县人民检察院

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5年2月19日武乡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武乡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定,接受韩晋朝因工作变动辞去武乡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的请求。并报武乡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备案。

来源:山西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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