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汇点讯 2月24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通报:两年来,全市法院判处电信网络诈骗案件536件1477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占诈骗犯罪比例升至51.47%。其中,判处涉缅北等特大跨境电诈案件91件333人。
南京法院从严惩处电信诈骗集团或团伙的首要分子和骨干成员,共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140人,重刑率为9.48%。对参与时间短、诈骗数额小的从犯以及未成年人、学生等,结合具体案情综合判断主观恶性和人身危险性,在打击犯罪的同时坚持教育感化挽救原则,帮助其回归社会。此外,还判处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其他关联犯罪2236件3319人。
全市法院准确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鼓励被告人积极退赃退赔,对于积极主动退赔被害人损失的被告人,从宽量刑。最大限度帮助被害人挽回损失,在审判阶段追赃到位近5000万元,判处罚金5500余万元。
两年来,南京法院加大电诈案件协同力度,坚持全链条打击电信诈骗及关联犯罪理念,将跨境电信网络诈骗、利用未成年人、在校学生实施诈骗的犯罪行为作为打击惩处工作的重点。明确电信网络诈骗关联的帮信、掩隐犯罪人员的退赔责任,对违法所得已查实来源于电信诈骗犯罪中具体被害人的,违法所得应当用于退赔被害人的损失。形成一体化追赃挽损理念,通过一体化工作机制全面收集涉案财物相关证据,加大追赃挽损工作力度。
新华日报·交汇点记者 顾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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