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要求,密云区大唐庄、小唐庄、王家楼三村棚户区改造项目编制了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经过市区两级评审会后,近期取得了市政府批复,下一步,按照成片开发方案等相关要求,密云规自分局将及时完成征地组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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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位于密云区MY00-0202街区南侧,行政区划上隶属于密云镇本次规划实施范围包括大唐庄新北路以北、新西路以西部分用地及小唐庄、王家楼村行政边界内全部用地,总用地面积48.73公顷。本次规划综合方案研究规划道路18条,规划市政设施3处、市政管线24.4公里。

该项目顺利实施有利于实现“两横三纵”的干路网体系,完善市政配套设施,提升居民的出行和生活质量。

征地补偿安置公告

(京(密)政地征〔2024〕05号)

北京城建创达置业有限公司拟实施建设的密云区大唐庄、小唐庄、王家楼三村棚户区改造项目,依据《土地权属审查告知书》, 拟征收北京市密云区密云镇大唐庄村集体土地16.4439公顷(246.66亩),拟征收小唐庄村集体土地19.5381公顷(293.07亩), 拟征收王家楼村集体土地8.9095公顷(133.64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及我市现行集体土地征收政策,现就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及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及土地现状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

根据《土地权属审查告知书》,项目共涉及8宗集体土地。


1.东至:大唐庄村用地;南至:道路;西至:京承铁路;北至:李各庄村用地、大唐庄村用地。

2.东至:新西路;南至:北京华德液压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西至:小唐庄村用地;北至:李各庄村道路。

3.东至:小唐庄村用地、大唐庄村用地;南至:新北路;西至: 京承铁路;北至:小唐庄村用地。

4.东至:王家楼村空地;南至:王家楼村空地;西至:西环路;北至:西环路。

5.东至:小唐庄村用地、中心小学;南至:新北路;西至:王家楼村用地;北至:道路。

6.东至:小唐庄村用地;南至:新北路;西至:大唐庄村用地;北至:大唐庄村用地。

7.东至:新北路;南至:新北路;西至:西环路;北至:北京鑫达丰业工贸有限公司。

8.东至:北京华德液压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南至:新北路;西至:大唐庄村用地、中心小学;北至:道路。

(二)土地现状

依据《土地权属审查告知书》,项目土地性质为国有土地和村集体土地,其中,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人分别为密云镇大唐庄村经济合作社、密云镇大唐庄村农民集体、密云镇小唐庄村经济合作社、密云镇王家楼村经济合作社。拟征收北京市密云区密云镇大唐庄村集体土地16.4439公顷(246.66亩)、密云镇小唐庄村集体土地19.5381公顷(293.07亩)、密云镇王家楼村集体土地8.9095公顷(133.64亩)。土地权属清楚,四至明确,无权属争议。(征收土地面积最终以市政府批准的征地批复为准)

二、收土目的

该项目为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规划用地性质为A334托幼用地、A4体育用地、S3地面公共交通场站用地,S1城市道路用地,G1公园绿地、G2防护绿地、R2二类居住用地、B1 商业用地,符合法律规定的可以征收情形。该项目的实施,符合《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对密云区的总体定位要求,符合分区规划相关要求。棚改实施后,将改善三村村民居住环境和基础设施落后的现状,回迁安置房周边市政基础设施拟达到“七通”通过增加热力、燃气、电力、再生水等基础设施, 彻底解决雨污水排放、消防等长期的安全隐患。通过配建幼儿园、 体育场、公交场站等生活服务设施,将极大的改善项目区域及周边地区的生活环境,提升居民的生活水平。同时促进密云新城西北部区域发展,从而使居民的经济收入、生活质量得到提高。

三、村民代表大会决议情况

2024年11月16日,大唐庄村就征地事宜经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村民代表应到49人,实到代表42人,其中同意代表42人;弃权代表0人;反对代表0人。

2024年11月16日,小唐庄村就征地事宜经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村民代表应到41人,实到代表35人,其中同意代表35人;弃权代表0人;反对代表0人。

2024年11月16日,王家楼村就征地事宜经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村民代表应到31人,实到代表31人,其中同意代表31人;弃权代表0人;反对代表0人。

四、办理补偿登记期限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于2025年1月11日前, 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到北京市密云区密云镇大唐庄、小唐庄、 王家楼三村棚户区改造项目指挥部办理补偿登记。

五、提出意见反馈渠道

本公告在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密云镇人民政府、大唐庄村村民委员会、小唐庄村村民委员会、王家楼村村民委员会所在地张贴, 自张贴之日公告期30日,自2024年12月12日起,至2025年1月11日止。

密云镇大唐庄村、小唐庄村、王家楼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公告内容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向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密云分局(地址:北京市密云区新北路13号;联系电话:69027647)提出具体意见,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密云分局及时将意见反馈属地政府处理,也可以直接向密云镇人民政府(地址:北京市密云区西门外大街30号-6 号;联系电话:69041242)反映具体意见。

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在本公告期内可依法提出听证申请,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不同意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 将组织召开听证会。逾期未提出具体意见或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权利。征地补偿安置内容以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复为准。

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政府将依据听取意见及听证情况,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后印发实施。在后续土地征收和农用地转用手续办理过程中,若现状地类发生变化的,由于不影响区片综合地价、人员转非安置、地上物赔偿等,不再重新发布公告。

附件: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信息来源: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密云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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