泽州县建设用地批复公告!
泽州县人民政府:
《关于泽州县2024年第四批次建设用地的请示》收悉,业经省人民政府授权委托用地审批权的晋城市人民政府同意,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县将农用地3.4764公顷(含耕地2.9128公顷)、未利用地0.0093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征收集体土地4.0650公顷,其中:农用地3.4764公顷(含耕地2.9128公顷)、建设用地0.5793公顷、未利用地0.0093公顷。共计批准4.0650公顷建设用地。
二、你县要严格依法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及时足额支付征地补偿费用,落实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及安置措施,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征地补偿安置不落实的,不得强行使用被征土地。依法完成土地征收后,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此办理集体土地所有权注销或变更登记。
三、你县应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依法供地。
2025年1月27日
泽州县人民政府:
《关于泽州县2024年第五批次建设用地的请示》收悉,业经省人民政府授权委托用地审批权的晋城市人民政府同意,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县将农用地6.0148公顷(含耕地4.6014公顷)、未利用地0.0226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征收集体土地18.1872公顷,其中:农用地6.0148公顷(含耕地4.6014公顷)、建设用地12.1498公顷、未利用地0.0226公顷。共计批准18.1872公顷建设用地。
二、你县要严格依法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及时足额支付征地补偿费用,落实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及安置措施,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征地补偿安置不落实的,不得强行使用被征土地。依法完成土地征收后,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此办理集体土地所有权注销或变更登记。
三、你县应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依法供地。
2025年1月27日
泽州县人民政府:
《关于泽州县2024年第六批次建设用地的请示》收悉,业经省人民政府授权委托用地审批权的晋城市人民政府同意,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县将农用地20.6801公顷(含耕地15.4692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征收集体土地20.7068公顷,其中:农用地20.6801公顷(含耕地15.4692公顷)、建设用地0.0267公顷。共计批准20.7068公顷建设用地。
二、你县要严格依法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及时足额支付征地补偿费用,落实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及安置措施,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征地补偿安置不落实的,不得强行使用被征土地。依法完成土地征收后,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此办理集体土地所有权注销或变更登记。
三、你县应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依法供地。
2025年1月27日
商务合作 0356-8981555
来源:晋城市规划与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