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本应是温暖的港湾,可在2024年9月4日凌晨,陕西渭南白水县的“攒劲面馆”里,却发生了一起令人毛骨悚然的恶性家暴案件。39岁的吴某莉,因感情纠纷,被丈夫李某春残忍对待。钢尺、皮带、菜刀,甚至是70℃滚烫面汤,都成了李某春行凶的工具,吴某莉最终因面汤误吸入呼吸道窒息身亡。
2025年2月19日,该案一审开庭。检方以故意杀人罪起诉李某春,可李某春当庭认罪,却矢口否认长期家暴行为。这起案件,一开始以故意伤害拘留,为何后来又以故意杀人起诉?故意伤害和故意杀人,一字之差,背后的法律认定却天差地别。关键就在于犯罪者的主观故意,是想伤害他人身体,还是想剥夺他人生命。李某春的行为,表面上看有故意伤害的影子,但从他使用高温面汤这种致命手段,以及导致吴某莉死亡的结果来看,他的行为明显超出了普通伤害的范畴。在司法实践中,行为连贯性、工具危险性、攻击部位等都是重要考量因素,李某春在厨房内持续施暴,足以证明他有剥夺妻子生命的故意。
这起案件,不仅仅是个人悲剧,更暴露出家暴行为向恶性犯罪转化的严峻问题。在全球,各国都在积极应对家暴。英国有完善的民事保护令制度,还首创“控制胁迫行为罪”,把心理虐待也纳入刑法;美国部分州采取“零容忍”政策,轻微家暴警方也会介入逮捕,50个州实施强制逮捕政策,家暴必须立案侦查;日本出台《防止配偶暴力及保护受害者法》,为受害者提供庇护场所和法律援助;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州甚至设立“家庭暴力致死”独立罪名。
在我国,虽然《反家庭暴力法》已经明确了家暴的定义、预防措施、处置方式以及法律责任,但在实际执行中,还存在不少问题。就像这起案件,家暴长期存在,却被当作“夫妻吵架”,没能及时干预。很多受害者因为传统观念、经济依赖等原因,选择一忍再忍。据最高法院数据,近几年涉家暴刑事案件中,只有少数受害者曾申请人身保护令。不过,我国也在积极探索,试点“家庭暴力危险等级评估表”,借鉴德国分级干预模式。
未来,为了更好地遏制家暴,在法律层面,我国可以考虑增设“虐待致死罪”,参考日本刑法加重亲属间犯罪刑罚;社会层面,可以推广“紧急避险住宿权”,让受害者在72小时内就能获得庇护所。家暴,绝不是家务事,它关乎每一个家庭成员的生命安全和合法权益。解决家暴问题,需要我们全社会共同努力,法律要加强事前预防和事中干预,公众也要摒弃陈旧观念。
我是周兆成,一名专业且有温度的律师,关注我,带你了解更多法律背后的故事,下期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