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龙湾检察

一台看似处在黑屏休眠状态的电脑,实际上用户大量的虚拟币却正悄悄被“技术转移”,只因曾被暗中植入木马病毒。

经温州市龙湾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日前,法院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陈某有期徒刑四年;以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判处蓝某等5人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至六个月不等;6名被告人均并处罚金,没收全部违法所得。

2023年初,00后陈某偶然接触到境外非法网络平台,试图通过贩卖个人信息牟利,但因数据价值有限收益甚微。此后,他转而研究“技术手段”,通过植入恶意程序远程操控他人设备,并逐步组建团伙分工协作。该团伙以“数据交易”为幌子,诱导对方点击伪装文件,暗中控制设备并窃取虚拟货币。为掩人耳目,犯罪活动多选择在设备非活跃时段进行,最终非法获利30余万元。


(图片来自网络)

在办案过程中,承办检察官发现,由于该境外及时通讯软件具有加密聊天、记录不可恢复的特点,且虚拟币区块链具有匿名性,导致审查认定数额等事实难度增大。

“在案证据以言词证据为主,用于定罪量刑的客观证据尚显不足。这使得案件的办理一度陷入僵局。”龙湾区检察院承办检察官说道,“我们从多角度深挖数据,试图在碎片化的电子证据中挖掘隐藏的关联犯罪线索,终于从犯罪嫌疑人的手机相册中成功找到了案件的突破口。”


(图片来自网络)

检察官仔细审查海量电子数据,在手机相册内找到了仅剩的几张境外及时通讯软件聊天界面截图,正是陈某团伙在该软件群聊的截图。检察官将截图与证人证言非法获利分成部分相对应,并结合陈某的转账流水等证据进行整合,相互印证,形成完整证据链条,最终准确认定陈某等人的违法所得。

经承办检察官与律师积极沟通,向犯罪嫌疑人释法说理,陈某等6人均表示认罪悔罪,并自愿退出违法所得318336元。

2024年9月11日,经龙湾区检察院提起公诉,龙湾区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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