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收到一位00后咖啡店小姑娘员工的求助:劳动合同即将到期,单位想按原条件续签三年,但她觉得这份工作"上班久、休息少",想拿补偿金走人。阿宇想说:这个理由站不住脚!今天,阿宇拆解《劳动合同法》核心条款,教你如何争取权益!
一、劳动合同到期,拒签能否拿补偿?关键看这一点!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合同到期不续签只有两种情况能拿补偿金:
- 单位降低待遇:若续签条件比原合同差(如降薪、取消福利、延长工时),即“降低劳动条件”,员工拒签可要求补偿;
- 单位直接不续签:企业单方面终止合同,需按工龄支付补偿金(每满1年补1个月工资,不足半年补半个月)。
划重点:如果企业维持或提高原劳动条件(如薪资不变、福利增加),员工主动拒签则一分钱补偿都拿不到!如果本案中单位按原条件续约,小姑娘若直接拒签,反而可能"赔了夫人又折兵"。
二、想拿补偿金?这两招才是合法突破口!
1. 抓住企业"违法把柄",主动出击
若单位长期存在以下行为,员工可单方解除合同并索要补偿:
- 拖欠工资或加班费(如超长工时未支付1.5~3倍工资);
- 恶意未缴社保
- 强迫冒险作业等。
操作步骤:
①书面催告:向企业发送《异议告知书》或《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补发工资或调整工时;
②保留证据:考勤记录、工资条、聊天记录等(缺一不可!);
③提交离职申请:明确以"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由解除合同。
证据清单(建议收藏):
✅ 劳动合同原件
✅ 工资银行流水
✅ 考勤打卡记录
✅ 加班审批单
✅ 企业通知文书
2. 熬到合同到期,等企业犯错
若企业到期后未及时续签却继续用工,超1个月未签合同:可主张双倍工资(最多11个月);
三、血泪教训!这些坑千万别踩
- 盲目签字:补签合同若涵盖前期未签约时段,可能丧失双倍工资索赔权;
- 口头协商:任何条件变更必须书面留存,否则维权无凭;
- 拖延时效:劳动仲裁时效仅1年,超期将败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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