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 宿迁警方微发布微信公众号

编校 | 向会文 审核 | 陈宁 马响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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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片区3号会战行动以来

宿迁交警针对冬季道路交通安全规律特点

全警动员 精准发力

严查严处各类重点违法行为

全力营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现将部分典型案例曝光

望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

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酒驾醉驾


▶️2月10日下午,李某酒后驾驶车辆行驶至郑楼临郑路被交警五大队民警查获。经呼气酒精测试仪检测,结果为186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目前案件在处。


▶️2月11日上午,孙某饮酒后驾驶车辆行驶至钱集镇张圩公墓北50米被沭阳交警查获,经呼气酒精测试仪检测,结果为121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目前案件在处。


▶️2月8日上午,傅某饮酒后驾驶车辆行驶至泗阳县长春路被泗阳交警查获,经呼气酒精测试仪检测,结果为82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目前案件在处。


▶️2月10日晚,谢某酒后驾驶车辆行驶至泗洪县青阳街道一处路口,被泗洪交警查获。经呼气酒精测试仪检测,结果为180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目前案件在处。

货车超载


▶️2月10日上午,在嘉陵江路与华山路交叉路口,代某驾驶黑AS***3号重型半挂牵引车涉嫌超载,被交警三大队民警查获。经过磅,该车核载49吨、实载102.92吨,载物超过核定质量100%以上,民警依法开具强制措施凭证扣留车辆,目前案件在处。


▶️2月10日上午,在洋北镇芙蓉路,陈某驾驶苏NF***5重型自卸货车涉嫌超载,被交警五大队民警查获。经过磅,该车核载31吨、实载43.28吨,载物超过核定质量30%以上未达50%,民警依法开具强制措施凭证扣留车辆,目前案件在处。


▶️2月11日下午,在富康大道与北京路交叉路,李某驾驶苏ND***2号重型自卸货车涉嫌超载,被交警一大队民警查获。经过磅,该车核载31吨、实载43.35吨,载物超过核定质量30%以上未达50%,民警依法开具强制措施凭证扣留车辆,目前案件在处。

客车超员


▶️2月11日下午,在326省道,张某驾驶苏N7***V小型普通客车因超员载客被沭阳交警查获,该车实载9人(核载7人),民警对其处以驾驶证记六分并罚款50元的处罚,并督促消除违法状态。


▶️2月11日,在黄墩卡口,于某驾驶的苏ND***90小型新能源客车因超员载客被机动大队民警查获,该车实载6人(核载5人),民警依法对其处以50元罚款记3分的处罚,并督促消除违法状态。


▶️2月11日,在黄墩卡口,闫某驾驶的沪C***23小型轿车因超员载客被机动大队民警查获,该车实载6人(核载5人),民警依法对其处以50元罚款记3分的处罚,并督促消除违法状态。

“秋冬季行动”正在进行

宿迁交警将不定点不定时

开展交通违法整治

请广大驾驶人

遵规守法 文明行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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