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3日,“北京平安朝阳”发文透露“一男子酒后砸车被刑拘”,疑似当事人为近日网上被讨论的沸沸扬扬的李明德。



文中写道,“因前车不规范停放影响同行人通车,李某某借着‘酒劲’踢车门、抠车标、踹掉反光镜……升级成砸车毁财违法犯罪行为,警方依法进行了调查,嫌疑人李某某(男,28岁)对自己涉嫌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该人已被朝阳分局依法刑事拘留。”

同时文中还透露,被砸车主杨某占道停车的违法行为,朝阳交通支队也已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虽然写的是“李某某”,但每天案件这么多,平安北京朝阳都是选被热议、关注度高的案件通报,相同的案情难免让人联系到李明德砸车事件,而当事人正是“李某某”,而且28岁也和李明德的年龄相对应。

先来简单回顾一下事件情况。



李明德砸车的行为,最初被已分手的前女友曝光,当时这位前女友指控李明德情绪不稳定、虐待家里宠物、打砸车辆等“恶行”,同时还表示自己遭到李明德PUA,被他索要钱财,给他大额转账等情况。



前女友曝光后,很快车辆被砸的当事人“编导杨洋”现身说法,表示自己车辆被砸发生于1月27日晚,接到电话赶到派出所后,见到了“满身酒气”的李明德,当时双方经过简单调解愉快分手,李明德承诺会将全部损失照价赔偿。结果当车主拍给对方维修单时,李明德马上变脸、出尔反尔,不但不赔偿还倒打一耙,要求车主给他道歉。

按照车主“编导杨洋”的说法,微信被拉黑后,他联系了负责案件的警官,结果李明德对警官也态度恶劣,并对赔偿损失一事推诿抵赖,最终走了法律程序。



之后到了2月11日,“编导杨洋”发文透露,他已被警方做笔录走下一步流程,而刑警已经去抓李明德了。也表明态度“绝不和解、依法惩处、照价赔偿、绝不姑息”。

梳理完事件过程,没有什么事实和对错争议,车主停车不规范固然有错,他也接受了行政处罚,罚款200元,但李明德砸车肯定不对,而且行为恶劣已经违法。而且很显然,他是情绪不稳定、酒后还撒酒疯,这样的人就算不被法律惩处,人设也已经全面崩塌。接下来的问题,李明德要接受怎样的违法后果?

这里面有几个细节。



首先,车主上传的维修单比较模糊,但仔细辨认,结合车辆损坏情况以及长长的维修项目,不难估算维修费在4万到7万元之间。他的车辆是奔驰GLK300,本身维修费用就不便宜,倒后镜被踹断,基本只能更换总成,这个费用至少就要大几千甚至上万,至于其他的钣金、补车漆、被掰断的车标修复更换等等,加上工时费,几万块钱的维修费肯定要的。

而且砸车毁财,可以说完全是李明德的责任。案件发生后,双方在派出所协调时肯定就已经判定责任,而且后续沟通“编导杨洋”始终很有礼貌,也没有提过分要求,只需要赔偿维修费用即可。



其次,注意李明德是“刑事拘留”而不是“行政拘留”,上升为刑事案件,这个事儿就大了。“编导杨洋”在社交平台明确了自己的态度,是绝不和解、依法惩处、照价赔偿、绝不姑息,基本确定了不再有和解的可能,所以就算李明德后悔赔钱也没有用。那么正常走刑事案件流程,李明德要接受怎样的后果呢?

我们询问了律师,对方解释,故意毁坏他人车辆,若达到故意毁坏财物罪的标准,就会受到法律制裁,期间会有和解的机会,如果取得对方谅解可以赔钱减轻处罚,但如果没能取得谅解,那么具体刑期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罚金;如果犯罪金额巨大或者存在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将会面临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惩罚。

查询资料可知,法律上“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会被认定为“数额较大”,二十万元以上就是数额巨大。那么李明德损坏车辆造成的维修费高于3万元,已经达到刑事处罚的标准,但没有到“金额巨大”,所以李明德很可能要面临三年以下的刑期,而在法院宣判之前,他都将在朝阳派出所拘留。等宣判之后,拘留的时间会抵扣刑期。



这样的结果,一方面让人看到李明德还是年轻、不能控制情绪、做事太冲动;另一方面也让人不由感叹,他是不是没什么文化,完全不懂法,几万块钱和被判刑留案底,孰轻孰重怎么就不懂呢?希望李明德在里面能认真反省、好好改造,出来后能脾气变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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