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我叫王海涛,今年42岁,高中学历,已婚,有一个12岁的儿子。

我来自一个小县城,目前在县城里经营着一家小型建材店。

虽然收入不算高,但也足够维持家庭开支。

我的妻子张丽在一家服装店做导购,我们俩的收入加起来,勉强能够让家庭过上小康生活。

我和妻子结婚十五年了,感情一直很稳定。



我们俩都是勤劳朴实的人,平时除了工作就是照顾家庭和孩子。

虽然生活中也有些小摩擦,但我们都能互相理解,共同克服困难。

我们有一个可爱的儿子小明,他聪明活泼,是我们的骄傲。

我们家还有一套老房子,是我父母留下的遗产。 那是一套位于县城边缘的两居室,建于90年代初期。虽然地段不是很好,但胜在结实耐用。这套房子一直空置着,因为我们已经有了自己的新房。



七年前,我的堂弟王小军来到县城打工。

他刚来时经济条件不好,租房都成问题。 出于亲情,我就把那套老房子借给他暂住。 当时我们约定好,等他经济条件好转了就搬出去。

这几年来,小军一直住在那里,也没有支付任何租金。

最近,我和妻子商量着要把那套老房子卖掉。一来是因为房子年久失修,需要大笔资金翻新;二来我们也想用这笔钱改善一下生活,给儿子报个好点的补习班。经过慎重考虑,我们决定以90万的价格出售这套房子。



02

当我们把这个决定告诉堂弟王小军时,他的反应出乎我的意料。

“哥,这房子你怎么能卖?这可是我的家啊!”小军满脸不可置信地看着我,情绪激动。

我皱起眉头,耐心解释道:“小军,当初我只是借给你住,并没有说要送给你。现在我们家也有需要,这房子得卖掉。”

小军的脸色瞬间变了,他冷笑了一声,说道:“哥,这七年来,我一直把这房子当成自己的家,修修补补,添置了不少家具。你现在突然要卖,那我怎么办?”



我叹了口气:“你在这住了这么久,也没交过房租,现在你经济条件也比以前好了,完全可以去租房或者买房。”

“可我已经习惯这里了。”小军的语气变得强硬,“再说了,我在这住了七年,算是半个主人吧?你现在卖房子,问过我意见吗?”

听到这话,我心里一阵不舒服。房子产权明明是我的,怎么他住了几年,就变成“半个主人”了?



“产权在我名下,这房子是我父母留给我的遗产。”我强调道,“你不能因为住了几年,就说这房子是你的。”

小军的态度越来越强硬:“哥,我这些年在这房子里投入了不少钱,要卖的话,你是不是得补偿我?”

我心里一阵窝火:“你住了七年,房租一分钱没给,现在还要我补偿?小军,你这话说得过分了吧?”

眼看气氛僵持不下,我妻子赶紧出来打圆场:“小军,你要是实在觉得搬家麻烦,我们可以再给你几个月缓冲时间,你慢慢找房子。”

可小军却摇摇头,冷冷地说:“不行,这房子我不会搬的。”



03

我没想到,堂弟竟然会这样不讲道理。更让我震惊的是,几天后,他竟然找了律师,声称自己对这套房子有“使用权”,要求法院判决他可以继续居住。

收到法院的传票时,我气得手都在发抖。

“这太荒唐了!”我拍着桌子说道,“这明明是我的房子,他凭什么赖着不走?”

律师告诉我,小军的诉求虽然站不住脚,但他可以利用“长期居住”这一点,拖延时间,甚至让案件变得复杂。

“你有没有留下借住协议?”律师问我。

我一愣,心里咯噔一下。七年前,小军搬进来的时候,我们只是口头约定,没有签任何书面协议。

律师叹了口气:“那就麻烦了,虽然产权在你名下,但他可以主张‘事实租赁关系’或者‘长期使用权’,你们可能要打一场硬仗。”

我心里一沉,没想到当初的一片好心,竟然会落得这样的下场。

接下来的日子里,我和小军的关系彻底破裂。他不仅拒绝搬走,还在亲戚之间散布我的坏话,说我“无情无义”“见钱眼开”。

一些不明真相的亲戚开始指责我:“海涛,小军在你房子里住了这么多年,你突然卖房子,也不考虑他的感受?”

我心寒至极:“这房子是我的,我卖自己的房子,为什么要征求他的意见?”

但小军似乎铁了心要跟我对抗,他甚至在房子门口贴了一张纸,上面写着:“此房已居住七年,任何人不得随意买卖!”

我气得直发抖,可又无可奈何。

眼看房子卖不出去,买家也迟迟不敢下定金,我意识到,如果不解决这个问题,我们一家人都会被拖累。

我决定,诉诸法律——我要用正当途径,把属于我的房子夺回来!

我最终还是下定决心,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堂弟王小军尽快搬离房屋,并归还我的房产所有权。

在起诉状中,我明确列出了几点理由:

1. 房屋产权归我所有,房产证上有我的名字,这一点毋庸置疑。

2. 我只是借给堂弟临时居住,并未签署任何租赁协议,也未收取任何费用。

3. 现在我要卖房,他无权阻止,更无权继续占据房屋。

法院受理了案件,并在一个月后正式开庭。

开庭当天,小军带着他的律师出席了,他的脸上满是自信,似乎胜券在握。而我,也请了一位律师帮忙应对。

庭审开始后,法官先让我陈述诉求,我简明扼要地说明了房屋的产权归属以及堂弟的无理占据行为。

然后轮到小军发言,他的律师站起来,说道:

“尊敬的法官,我们的当事人王小军,已经在这套房子里住了七年,并且期间对房屋进行了维护和修缮,比如更换门窗、修理水电、添置家具等。他们之间存在事实上的租赁关系,因此,我们认为,王小军先生对这套房子享有‘长期居住权’。”

听到这话,我气得差点站起来:“什么租赁关系?我从来没有收过他一分钱租金,他只是借住!”

法官示意我冷静,让小军的律师继续发言。

“此外,我方当事人认为,原告在未与被告商量的情况下,单方面决定出售房屋,这是对被告权益的侵犯。因此,我们请求法院驳回原告的诉求,并允许被告继续居住。”

我冷笑了一声,这律师还真是能颠倒黑白。

轮到我的律师发言,他沉稳地说道:

“法官大人,首先我要澄清一个事实:原告从未向被告收取过任何房租,这说明他们之间不存在租赁关系。其次,被告所做的房屋维护和添置家具,完全是出于他自己的意愿,原告并没有要求或承诺给予任何补偿。最重要的一点,这套房子的产权归属清晰明了,原告有权决定出售,被告无权阻拦。”

法官点了点头,随后问小军:“你有没有证据证明你和你堂哥之间存在租赁协议?”

小军低下头,不敢看法官的眼睛。

“没有书面协议,但……但我在这里住了七年,难道这不算是事实上的租赁关系吗?”

法官摇了摇头:“长期居住并不等于拥有房屋的使用权,除非你能提供明确的证据证明原告曾经承诺让你长期居住,或者有支付房租的凭证。”

小军的脸色变得难看起来。

05 判决结果

经过两个小时的庭审,法官最终作出了判决:

1. 该房屋产权归王海涛(我)所有,小军无权继续占据。

2. 小军必须在一个月内搬离该房屋,并交还钥匙。

3. 小军若拒绝搬离,法院将强制执行。

听到这个判决,我心里松了一口气。

然而,小军的表情却变得极为愤怒,他猛地站起来,指着我大声喊道:

“王海涛,你太狠了!我在这里住了七年,你竟然一点情面都不讲!”

我冷冷地看着他:“小军,这房子是我的,我已经让你白住七年了,你还想怎么样?”

小军狠狠地瞪了我一眼,咬牙切齿地说:“好,你赢了!但你别忘了,我们还是亲戚!”

说完,他愤愤不平地离开了法庭。

06 亲情破裂

案件结束后,小军虽然嘴上不服,但最终还是搬走了。

然而,这场风波却在我们家族中掀起了不小的波澜。

一些亲戚开始议论纷纷,有的人甚至站在小军那边,责怪我太绝情。

“海涛啊,小军毕竟是你堂弟,你让他住了那么多年,现在突然卖掉房子,让他无家可归,这是不是有点过分?”

“是啊,亲兄弟明算账,你就不能给他点补偿?”

面对这些指责,我心里很不是滋味。

“亲情是亲情,房子是房子。”我沉声说道,“当初是我好心借给他住,他却赖着不走,甚至把房子当成自己的,还要跟我打官司。如果换成你们,你们能忍受吗?”

那些亲戚听了,顿时哑口无言。

经过这件事,我彻底看清了人性。

有时候,亲情并不能保证一切,利益当前,很多人都会变脸。

07 生活继续

房子最终顺利卖了出去,我和妻子用这笔钱改善了生活,也给儿子报了更好的补习班。

虽然和小军的关系彻底破裂,但我并不后悔。

或许,在现实生活中,我们无法做到“亲情至上”,但至少,我们应该学会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这场风波,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

亲兄弟,明算账;好心帮人,也要留个后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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