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我看到被执行人在家里,你们快来。”近日,宣威市人民法院乐丰法庭的干警接到当事人打来的电话。
经过简单询问后,执行法官立即驱车前往被执行人李某家中。李某系一起民间借贷纠纷当事人,2023年,李某因急需用钱向朱某借款1.3万元。到了还款日期,尽管朱某多次催促,但李某仍未还款,朱某无奈将其起诉到法院。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还款协议,李某分3期偿还朱某8600元,朱某主动放弃剩余4400元债权;如任何一期李某未按期履行,则朱某有权按1.3万元申请执行。直到最后一期履行期限,李某仍未归还一分钱,朱某因此申请强制执行。
乐丰法庭立案后,多次向李某致电,李某均未还款。2024年,乐丰法庭干警曾两次前往李某家中寻找李某,李某均未在家。
近日,李某回到家中,于是出现了开头的一幕。执行法官一行到达李某家时,李某正好在家。尽管执行法官再三劝诫李某及时履行还款义务,但李某依旧表示没有钱,并以生活困难等为借口拖延。最终,法官决定对李某采取拘留措施。
正当李某被带上警车时,李某家里的几人走出来说:“法官,能不能别拘留他,我们再劝劝他,也帮他想想办法。”
李某随即表示会想办法凑钱。“法官,能不能帮我和朱某说说,按照8600元履行。”凑钱过程中,李某希望法官能和朱某沟通。执行法官拨通了朱某的电话,将具体情况告知朱某。经过一番协调,朱某表示,只要李某能当场给付8600元,剩余的4400元其愿意放弃。
一个多小时后,李某凑齐了8600元支付给朱某。至此,该案得以执行完毕。
本报记者 甘仕恩 通讯员 丁国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