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法官,我收到一条短信,说要转500多元,这是不是诈骗?”2024年腊月二十七,燕某焦急地打电话向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法院孟轲法庭求助。
法官安抚道:“别急,您叫什么名字?收到什么信息?”燕某回答:“我姓燕,之前您处理过我的离婚案,现在收到执行通知书,不知道是不是真的。”法官核实后发现,双方于2023年12月经法院调解离婚,孩子由芦某抚养,燕某需分期支付5万元抚养费。案件已调解结案。
然而,芦某因双腿残疾,无收入来源,燕某未按时支付抚养费,法官多次联系燕某,燕某均拒接电话、不回信息。法官建议芦某申请强制执行,但芦某行动不便,村里人也无法协助。
法官主动为芦某立案执行。执行立案当天,华龙区法院执行局便通过 “一张网”系统查找被执行人燕某联系方式,向其发送执行通知书并查封冻结其名下微信、支付宝账户。这才有了文章开头的一幕,经过法官的释法析理,并告知燕某逃避执行的法律后果,迫于执行的强制压力,燕某表示愿意履行义务。
考虑到春节临近,若燕某将抚养费转入执行账户,芦某可能无法及时领取。法官果断添加双方微信,建立群聊,让燕某直接转账给芦某。经劝说,燕某将剩余的4.5万元一次性转给芦某。芦某收到钱后,多次感谢法官,并委托撤回执行案件。燕某则委托法官支付了575元执行费。至此,历时两年的抚养费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在此次抚养费纠纷的处理中,法官始终秉持“如我在诉”理念,从芦某行动不便难以申请强制执行,主动帮其立案,到春节前夕,考虑到若按常规流程将抚养费转入执行账户,芦某可能无法及时领取,便果断添加双方微信建群,让燕某直接转账。这一系列举动,不仅是工作方式的灵活应变,更是站在当事人角度,设身处地为其着想,最大程度地为当事人提供便利,以实际行动诠释司法为民。
期数丨2555
供稿丨孟轲法庭 宋瑞玲
编辑丨政治部 魏凯强
审核丨政治部 张雨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