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1日,舒城法院紧抓元宵佳节即将到来这一有利时机,开展 “徽动执行”之护航民生专项行动,吹响春节后集中执行行动首执 “冲锋号”,以实际行动回应群众期待。

17时50分,夜色沉沉,但舒城法院内灯火通明,二十余名执行干警冒着春寒,迅速集结完毕,在院党组成员李杰胜的一声令下,以昂扬的斗志和饱满的热情奔赴各个执行战场。

在执行现场,执行干警们根据案件情况,充分运用法理、情理对被执行人及其家人进行耐心劝导,引导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面对仍旧逃避执行、抗拒执行的被执行人,干警们果断采取拘传、拘留等强制措施,在保障司法温度的同时彰显执行力度。


01

执行震慑忙履行

六安市某建筑材料公司与张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2024年11月,经法院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张某却一直未按生效的判决内容履行货款10909元及相应利息的给付义务。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对张某名下财产进行网络查控,但未发现可供执行财产,而张某长年在外做生意,行踪不定。此次集中执行,执行干警抓住节日有利时机,提前摸排,细致规划,终于发现张某“足迹”,当日清晨,执行干警赶往张某家,将还在熟睡的张某从家中拘传至法院,面对执行干警的释法明理和严正告知,张某意识到错误,随后在执行干警的主持下,与申请人达成和解,将拖欠的货款及利息全部履行完毕,案件圆满结案。

02

强制执行解“薪”愁

2023年2月,申请人邓某入职被执行人某公司,从事线切割工作,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2024年3月,邓某以公司未缴纳社会保险费、未及时发放工资为由提出离职,要求公司补发2024年1月和2月的工资,双方发生劳动争议,经劳动仲裁裁决后,某公司不服仲裁裁决向法院提起诉讼,2024年7月,该案经法院判决,确认双方解除劳动合同,某公司应给付邓某劳动经济补偿及工资款共计127000余元。此后,某公司不服判决提起上诉,经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但某公司一直拒不履行给付义务。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立即向被执行人某公司送达相关法律文书,并对其财产状况进行查控,但一直未执行到财产,此次集中执行,执行干警得知法定代表人张某春节后返回公司,遂于当日一早前往公司,顺利将张某拘传至法院,执行干警耐心地向其阐明拖欠工资的法律后果,并化解被执行公司的抵触情绪,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终于意识到错误,双方在执行干警的主持下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某公司向申请人邓某履行63000元,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作为担保人承诺2025年3月底将下欠工资款全部付清,双方握手言和,案件顺利执结。

03

执行剪影








新春第一次集中执行,舒城法院共出动警力20人次,警车6辆,拘传被执行人9人,拘留3人,搜查2次,罚款2万元,扣押车辆1辆,执行完毕案件3件,执行和解案件3件,执行到位金额35万元,实现了新年执行首执 “开门红”。

新年新作为,执行勇当先。新的一年,舒城法院将持续加大执行力度,在“切实解决执行难”的征途上,战严寒、斗酷暑,以实际行动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来源:舒城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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