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9日,有网友在论坛发帖称,南充市恒大华府物业公司要求千余业主预存物业费才准入住,拖延交楼交房近半年。
“不预存物业费就不交房、不办理交房手续、不给钥匙、不允许群众入住。”南充市恒大华府小区金碧物业公司工作人员强制要求小区千余业主预存6个月物业费才办理交房手续,否则不交房、不交钥匙、不准入住,拖延交楼交房近半年。
是什么样的法律法规给予物业公司权力?原来在恒大华府业主购买房屋时,要求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协议》,在该协议中罗列条款“办理收楼手续时一次性缴纳6个月物业费”,物业公司以此为据,将预存物业费用作为办理交房手续的前提条件,强制要求千余业主预存物业费。
据悉,南充恒大华府小区自2021年停工后,市、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全力推动,将小区纳入保交楼政策,推动楼盘复工建设,于2024年10月建成交房,全力保障群众利益。
然而金碧物业公司置国家保交楼政策不顾、置政府民生举措不顾、置群众入住急切需求不顾、置业主合法权益不顾、置《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不顾,违反《民法典》《房地产管理法》《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剥夺群众对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和居住权,利用群众入住的急切需求,将预存物业费用作为办理交房手续的前提条件,胁迫预存物业费用,利益熏心只想获取最大资金收益。
恳请政府及相关部门(单位)彻底调查,维护广大群众合法权益。
2月10日,南充市房地产管理局顺庆办事回复网友,您在麻辣社区网站上发帖《南充恒大华府金碧物业要求千余业主预存物业费才能入住,拖延交房近半年》的帖子后,我处赓即进行调查,现回复如下:
《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人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合同期限最长不超过二年。合同期限自首套房交付之日起计算”。第六十三条规定:“预收物业费的,不得超过合同有效期的剩余期限”。
经查阅,恒大华府《前期物业服务协议》中也约定:业主在办理收楼手续时一次性交纳6个月物业服务费。物业企业在业主办理入住手续时预收物业费符合协议约定,并未超收多收。
目前,我处已与项目负责人进行了谈话,要求企业要严格按照《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认真抓好物业服务,并向业主做好解释。
来源:麻辣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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