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8日起,脱氢乙酸钠(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不再用于面包、糕点、果蔬汁(浆)等7类食品。
国家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24)于2月8日正式实施。此前,面包糕点禁用脱氢乙酸钠备受关注,目前市场情况如何呢?
中国食品安全网走访北京丰台部分商超发现,多数商超已提前完成调整,所售卖面包糕点等已经找不到“脱氢乙酸钠”字样。
超市的面包货架 赵晗宇摄
从线上渠道来看,不少商家在新标准实施前就已经完成了配方调整,甚至有的产品把不含脱氢乙酸钠作为卖点,置于详情页显著位置。
产品详情页 图片来源:淘宝店铺
友臣旗舰店表示,已积极响应市场与消费者需求,店铺商品除每日坚果、藜麦吐司,其他商品均已去脱氢。从客服给出的相关产品配料表也能看出,配料中已没有脱氢乙酸钠。
产品信息 图片来源:淘宝店铺
不过,也有一些在售的面包糕点产品仍然使用了脱氢乙酸钠。中国食品安全网注意到,有面包产品的配料表信息仍能看到脱氢乙酸钠。
产品信息 图片来源:淘宝店铺
就此情况,该店客服表示,根据国标规定在2月8日前生产的,即使在2月8日后没有售卖完的依然可以继续售卖(保质期内正常售卖)。2月8日后生产的若含有脱氢乙酸钠,才属于不合规。
对于在售的还有哪些产品使用了脱氢乙酸钠,以及是否会统一修改产品配料表信息,客服表示,有些还没改,目前页面主图或详情页有标(脱氢乙酸钠)就是还有(使用),具体按收到为准。
中国食品安全网调查发现,目前还在销售使用了脱氢乙酸钠的面包糕点产品的情况属于个例,大部分产品都已明确标注未检出脱氢乙酸及其钠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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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的解读,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公布和实施日期之间一般设置一定时间的过渡期,供食品生产经营者和标准执行各方做好实施的准备。在过渡期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食品安全标准公布后,食品生产经营者可以在食品安全标准规定的实施日期之前实施并公开提前实施情况。在实施日期后,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监管机构和检验机构应当按照新标准执行,在实施日期前已经生产的食品可在保质期内继续销售。
图片来源: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
新规实施前,保质期相对长一些的面包糕点类产品的保质期有三至六个月不等,甚至更长一些,个别企业在食品添加剂新国标实施开始前按照原标准生产的产品仍在保质期内,可以正常销售。随着新规实施,按照原标准生产的产品会逐渐退出市场。
据此前消息,多家面包糕点类企业发布公告,表示不再使用脱氢乙酸钠。达利食品此前表示,自2024年10月21日起,其生产的所有面包、糕点类产品中,已去除脱氢乙酸钠。
桃李面包曾在公告中称,自2024年10月21日(含)起,桃李新生产的所有产品都将不再添加脱氢乙酸钠。
良品铺子、三只松鼠等多家食品企业表示,已在去年陆续完成相关产品的配方调整和生产切换工作,其生产的所有面包、糕点类产品中,已去除脱氢乙酸钠,在国家标准要求的期限内提前完成调整。
新国标中删除了脱氢乙酸及其钠盐在黄油和浓缩黄油、淀粉制品、面包、糕点、焙烤食品馅料及表面用挂浆、预制肉制品、果蔬汁(浆)7类食品中的使用规定。同时降低了它在腌渍蔬菜中的最大使用量,由原先的1克/千克调整为0.3克/千克。
此次《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24)实施,是食品添加剂标准时隔十年的一次调整,除了关注度较高的脱氢乙酸钠,还涉及多项食品添加剂在部分食品类别中被“禁用”:罐头产品中不得再使用防腐剂,主要涉及ε-聚赖氨酸盐酸盐、乳酸链球菌素、山梨酸及其钾盐、稳定态二氧化氯等食品添加剂。还有食醋中不得使用冰乙酸;果蔬汁(浆)中不得使用纳他霉素;蒸馏酒中不得使用β-胡萝卜素和双乙酰酒石酸单双甘油酯等。
新国标还增加了阿斯巴甜、安赛蜜与天门冬酰苯丙氨酸甲酯乙酰磺胺酸在相同食品类别中共同使用时的总量要求。具体来说,当同时添加天门冬酰苯丙氨酸甲酯乙酰磺胺酸和阿斯巴甜,或同时添加天门冬酰苯丙氨酸甲酯乙酰磺胺酸和安赛蜜时,混合使用的最大使用量不能超过标准规定的阿斯巴甜或安赛蜜的最大使用量。
此次食品添加剂新国标的实施,再一次让人们关注到食品添加剂,不少消费者谈添加剂而“色变”,担心防腐剂等食品添加剂“添加”了风险。
对此,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学会理事长孙宝国在接受新华社采访时表示,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历史悠久,例如古代卤水点豆腐时使用的卤水,其主要成分氯化镁,便是一种添加剂。现代人的生活更是离不开食品添加剂。
孙宝国表示,为保障公众健康和食品产业发展,我国对食品添加剂一直实行严格的准入和淘汰机制,开展持续、动态的跟踪评价,不断调整其使用范围和使用量,并对部分物质禁止使用,应当科学、理性看待标准的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