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交通事故后怎么办?
正确的做法是及时拨打110、120
这也是绝大多数驾驶人的做法
可有人心存侥幸,妄图“一逃了之”
2月4日11时许,遂川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接到报警称:在泉江镇遂川大道思源中学红绿灯处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名骑自行车的小孩在横过斑马线时被撞,肇事司机逃离了现场。
接警后,值班民辅警立即赶到现场,通过现场勘查和调取视频监控发现:当事人刘某骑自行车由西往东沿斑马线横过遂川大道时,被沿遂川大道由北往南行驶闯红灯的二轮摩托车撞倒。二轮摩托车驾驶员下车和热心群众将刘某搀扶到路边,查看刘某的伤势情况后,便驾车逃离了现场。经医院检查,万幸的是刘某伤势较轻。
由于肇事二轮车的车牌被污垢遮挡了而看不清,办案民警无法第一时间查明肇事车辆车牌号,便迅速通过其它途径开展调查工作。功夫不负有心人,通过长达四个小时的线索追踪,终于找到了摩托车驾驶员曾某。
曾某于2月6日下午到交警大队接受处罚,积极赔偿伤者的医疗费,并取得了伤者家属的谅解。
2月7日上午,伤者家属刘先生将一面印有“恪尽职责显神威 为民解忧暖人心”的锦旗送到民警手中,以此表达感激之情。
交通安全无小事
也许事故发生并非本意
无论是处于害怕,还是侥幸心理
当事故发生时,都不要逃避责任
要第一时间抢救伤员、报警
以免造成更严重的后果
肇事逃逸的后果
1
逃逸当事人要承担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2
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三款: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3
保险不赔付
《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第四条第八款: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或驾驶人在未依法采取措施的情况下驾驶保险车辆或者遗弃保险车辆逃离事故现场,或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4
刑事处罚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交警提醒
发生交通事故后
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救助伤员
来源:遂川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