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日报》2月10日刊发页面

如今,走进西龛、北龛以及水宁寺石窟,人们可以看到一系列令人欣慰的变化,127台监控设备如同忠诚的卫士,日夜守护着石窟的安全;5个新增的消防设施为石窟筑起了一道坚实的防火屏障;16个完善的标志牌清晰地标明了石窟的重要信息,提醒着人们珍惜和保护这一珍贵的文化遗产。这样的变化与检察官履职监督和相关部门的协同保护分不开。

一次偶然机会,检察官从某平台捕捉到巴中石窟受损的线索。石窟作为历史的见证者、文化的承载体,具有极高的公共利益价值。尤其是巴中石窟,开凿于隋、盛镌于唐,现有225处,1200余龛,造像14000余尊,被誉为“盛唐彩雕,全国第一”,凝聚着大巴山人的智慧结晶,一旦损坏便不可弥补。

检察官们迅速行动,邀请具有石窟保护专业知识的志愿者一同开展初核工作。在走访调查过程中,检察干警与志愿者们深入石窟周边地区,与当地居民交谈,了解石窟现状,发现如果不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石窟文物的文化价值将如流沙般不断消逝,公共利益必将持续遭受损害。

经报省检察院批准后,市检察院牵头,统筹县区检察院力量,组建调查团队,迅速启动行政公益诉讼立案调查程序,先后走进北龛、西龛、石门寺、白乳溪、朝阳洞、石飞河等摩崖造像(石窟)现场,进行勘验取证。同时,通过调取行政机关职责依据及文物保护资料,梳理出了4处全国重点保护石窟以及3处省级重点保护石窟存在的保护不到位问题,为后续的监督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为了更好推进石窟保护,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文物专家、石窟爱好者等齐聚一堂,大家各抒己见,热烈讨论,就案件下一步的检察监督工作提出了精准可行的建议。随后,检察院依法向相关责任单位发出检察建议,明确要求相关单位依法履行石窟保护监督管理职责,采取有效措施改善石窟的保护现状。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单位迅速行动,制定全面细致的整改方案,将每一项整改任务都明确到具体部门和个人,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同时,为了确保建议能够得到切实有效的执行,检察机关组织召开联席会议,明确各自在石窟保护工作中的责任,共同商讨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形成强大的保护合力。

各部门迅速行动,安装监控设备,新增的消防设施,完善的标志牌,建设窟檐等,落实专人守护制度,让石窟时刻处于精心照料之下。开展全面排危排险工作,将保护范围内的构筑物、杂物清理干净,消除潜在的安全隐患,增设围栏围墙和日常巡护步道,既方便游客参观,又为文物保护提供有力保障。

为建立长效保护机制,巴州区人民检察院与区文保中心建立了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议事协调机制,与区文广体旅局签署了《关于加强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协作机制(试行)》,成立了巴中市巴州区文物与文化遗产保护检察办公室,进一步深化了双方在石窟传承保护、研究利用等领域的协作。在这一机制的推动下,区域内石窟文物的数字化保护利用工作也在加速推进。通过数字化技术,石窟的每一个细节都被精准记录,不仅为研究提供了丰富的数据,也为石窟的虚拟展示和传播创造了条件,推动文物本体更快更好地转化为高质量文旅资源,为巴中“四龛护城”文旅品牌增添了强大动力,有力地服务了市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文稿源自|巴中日报

巴中检察新媒体工作室

(2025年第2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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