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法官耐心调解,主持公道,解决了我们的燃眉之急。”近期,陆良县人民法院法官成功调解一起服务合同纠纷案,积极促成当事双方以调解结案,助力企业发展,维护企业稳定,优化了营商环境。
2022年11月,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吴某签订《工程资料承包协议》,协议约定:由吴某负责出具该公司承揽的某工程项目相关施工技术、工程竣工结算等所需要的预算资料,该公司按照工程进度款比例支付吴某相应服务费用,余下10%服务费待工程完全验收后一次性给付。签订协议后,吴某按工程进度出具相应资料,某公司向吴某支付服务费8.57万元。但由于该公司工程进度缓慢、工程款不到位导致双方就余下服务费金额发生争议,该公司未支付余下的服务费。吴某认为该公司未按协议约定履行付款义务,便带走全部项目资料离开工地。后该公司因工程资料缺失,导致无法开展相关工程验收结算等后续工作,遂诉至陆良县人民法院。
承办法官受理案件后迅速了解案件基本情况,厘清案件争议焦点,发现该案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调解成功的概率很大。吴某手中的工程资料对某建筑工程公司能否顺利验收和结算工程项目非常重要,承办法官当即决定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庭前调解。
承办法官多次联系双方当事人,以案件争议焦点为切口,从法理、情理等方面进行分析,耐心地向双方解释相关法律法规并引导双方换位思考,理解彼此的难处。
经过多次面对面沟通和协商,双方逐渐放下成见,最终达成调解协议:解除某建筑公司与吴某签订的《工程资料承包协议》;某建筑公司除已支付的8.57万元外,再于约定时间一次性支付余下的服务费2万元,吴某将涉及项目的全部资料交还给某建筑公司。现双方已如约履行,该案得以圆满解决。
本报记者 甘仕恩 通讯员 张鸿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