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8日,记者从全省民政工作会议上获悉,去年我省民政工作落实各项救助补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全年下达资金64.93亿元,保障低保对象95.5万人、特困人员12.9万人、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1.1万名,惠及残疾人73.42万人……我省民政基本保障水平稳步提高。

据了解,我省城乡低保平均标准分别达到653元/人/月、539元/人/月。城乡特困基本生活标准分别达到10750元/人/年、9799元/人/年,较上年提高208元/人/月、273元/人/月。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集中和散居养育标准分别达到1975元/人/月、1320元/人/月,较上年提高220元/人/月、150元/人/月。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分别达到82元/人/月、109元/人/月,较上年提高2元/人/月、4元/人/月。

我省基本民生保障更加有力有效,精准救助机制不断完善,通过信息交换共享机制,开展双向数据比对,有效助力各类低收入人口主动发现和精准救助。通过“大数据比对+铁脚板摸排”,强化“政策找人”,公布129部社会救助热线,全年排查特殊困难群体17.9万人次,救助生活无着等临时遇困人员2.49万人次。

民生实事关乎民生福祉,我省基本社会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去年民政系统承担的3件省政府民生实事圆满完成,超额完成家庭适老化改造69226户;实施社区居家养老服务“1251”工程,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46.06万人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质量稳步提升;殡葬改革有力有序推进,殡葬基础设施建设取得重要突破。社会组织管理服务不断加强,区划地名管理更加规范,公益慈善事业蓬勃发展,基层社会治理能力全面提升。

来源:山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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