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知识产权类侵权案件中,商标侵权案件的数量仅次于著作权侵权案件。二者都属于批量诉讼的高发领域,但相较而言,商标侵权案件的酌定判赔额度在数据上明显高于著作权侵权案件。
截至2024年底,我国国内有效商标注册量已达4762万件,可以作为商标的文字和标识表达已非常有限。越来越多的企业认识到,商标能为企业创造高额利润,是企业的重要资产和参与市场竞争的利器。于是,巨大的商标风险也随之而来。
因此,当前我国商标纠纷更为复杂、恶意抢注更为严重、权利冲突更为激烈、案件不确定性更强,尤其近年来更是屡次出现将商标用作商战的典型案件,这就使得商标法律服务的开展变得更为复杂,知产律师面临的挑战也更为严峻。
以商标侵权为例,作为最典型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商标侵权手段可谓层出不穷,比如通过故意使用和模仿知名品牌商标、直接盗用他人商标等获取不当利益;其他如“注而不用”、恶意抢注囤积、代理人无门槛等问题也层出不穷,这也给知产律师带来了更多的业务机会。
好的律师,一定是终身学习的,养成密切关注最新立法、政策动态的习惯不可或缺;同时还要充分关注司法判决的动态,每年经法院遴选出作为指导案例的判决以及热点、难点、焦点实务一定要及时学习,准确把握审判者是如何裁判的……
2月10日 19:00
宋健老师的裁判实务课即将开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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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0日19:00,全国审判业务专家、江苏省高院原资深法官宋健老师的知产大师课重磅上线!她将解读商标领域的热点、难点、焦点,从典型商标侵权案例中精析裁判规则,帮助广大知产律师解锁最新裁判趋势和案件走向。
典型商标侵权
裁判规则精析
在新修订的《商标法》中,民事侵权的赔偿额不仅将法定赔偿从300万提升至了500万,还将惩罚性赔偿的1-3倍提升至1-5倍。
随着商标民事侵权纠纷案件日渐增多,对商标民事侵权判定规则的熟知就愈加重要。但实践中,对商标侵权判断标准的理解与适用却存在不少难点。
知产律师在熟读法条之余,需要做的是——准确把握法官是如何裁判商标侵权的,这对深入了解且明确商标法中对侵害商标权的判断标准有着重要意义,也有利于找对应诉策略。
比如驰名商标保护问题。在商标授权确权行政纠纷案中,若法院认定引证商标构成驰名商标,则诉争商标会被宣告无效或不予注册,足见驰名商标认定的重要性。
在法院审理的民事案件中,驰名商标被侵害一般存在两种常见情况:一是被告将与驰名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标志进行商标性使用;二是被告将与驰名商标相同的文字注册为企业的字号。
实践中,权利人不仅要举证证明商标已经达到驰名的事实,也要花费大量时间与精力收集被告实施侵权行为或不正当竞争以及获利情况的相关证据。
此外,实践中分歧比较大的还有“相当程度的关联”的认定。比如,如何理解“相当程度的联系”?当“两者的销售渠道、消费群体、功能效用等方面均存在较大差异”时,就一定没有关联吗?
再比如涉外贴牌加工问题。最高人民法院案例及近年来经济比较发达的浙江、上海、广东等地司法判决显示,对涉外定牌加工问题是否构成商标侵权在司法实践中的判决是有着一定变化的。
大部分判决认为,这类行为在中国境内并不具有识别商品来源的功能,其在产品上贴附标志的行为不能被认定为商标意义上的使用行为;但本田案〔(2019)最高法民再138号〕中,法院首次认定构成商标权使用,构成商标侵权,被视为里程碑式案件,也引起了诸多争议。
那么,法官在判决这类案件时,是如何选择裁判理由的?
驰名商标保护、涉外贴牌加工、刮码销售……宋健老师将针对这三类热点商标侵权案件的最新裁判趋势和案件走向进行剖析,并详解损害赔偿额的计算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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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大纲:
一、关于驰名商标保护新的案例
商标与其他商业标识的协同保护问题观察
二、关于涉外贴牌加工新的案例
·裁判理由选择
·法理探讨
·司法政策
·台湾经验
三、关于“刮码销售”新的案例
·商标侵权还是不正当竞争
四、损害赔偿额计算
·高判赔额计算中证据规则的作用
·推动“实质性参与诉讼”
讲师介绍:
宋 健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原资深法官
全国审判业务专家
宋健老师具有40年审判经验,在担任法官期间,审理了大量专利相关案件。2012年12月,被国家知识产权局评为“全国知识产权领军人才”;2013年3月被全国妇联、全国“巾帼建功”活动小组授予全国“巾帼建功”标兵荣誉称号;2013年8月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和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联合评为“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先进工作者”;2014年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审判业务专家”;2015年3月入选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研究中心研究员。
她主审的《天津天隆种业科技有限公司与江苏徐农种业科技有限公司侵害植物新品种权纠纷案》被最高人民法院列为第86号指导案例,给大量法官培训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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