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7日下午,清江浦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件。清江浦区部分纪检监察干部、淮安市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共60余人现场旁听庭审,接受警示教育。
庭审中,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张某在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在环保执法检查、项目承接、项目款项拨付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索取、收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共29万余元。案发后,被告人退出全部赃款。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索取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巨大,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审判长张祖超依法有序推进庭审程序,整个庭审庄严肃穆、条理清晰,旁听人员现场观摩了解被告人逐步跨“底线”、越“红线”的犯罪历程,切身感受法律的威严和违纪违法给个人、家庭及社会带来的伤害。
该案将择期宣判。
来 源:清江浦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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