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纪委:从根源上消除医药腐败滋生蔓延的土壤。
01
深化推动医药体制改革
医药管理体系将被重构
2月6日,中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多篇文章提及“医药”反腐,打响开年医药反腐“第一枪”。
《时代专论丨科学把握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和任务》一文指出,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明确提出,着重抓好金融、国企、能源、消防、烟草、医药、高校、体育、开发区、工程建设和招投标等领域系统整治。
以医药领域为例,需要深化推动医药体制改革,重构整体医药管理体系,并且通过改革有效促进医疗、医保、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从根源上消除医药腐败滋生蔓延的土壤。
《以“同查”严惩风腐交织问题》提出,一刻不停惩治腐败,始终保持风腐同查高压态势。严查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着重抓好金融、国企、能源、消防、烟草、医药、高校、体育、开发区、工程建设和招投标等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领域系统整治,推动领域治理向全域治理拓展。
“医药”反腐频繁被提及,今年来,中纪委多次表示要严惩医疗、药品等民生领域的“微腐败”。破解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发现、取证、定性难题,严肃查处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违规决策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问题,坚决查处那些老是拉干部下水、危害一方的行贿人。
国企医药反腐力度持续加大,医药领域腐败深化整治下,重点行贿人的联合惩戒机制不断完善,行贿所获不正当利益的追缴和纠正力度也在加大。
在中纪委披露的案件中,就有某国有医院附属丙医药公司(经营范围包括中成药、药物制剂等系列药品批发等)总经理李某利用其负责丙公司药品购销等职务便利,个人出资50万元与他人合伙,通过借用丁公司(经营范围包括中成药、药物制剂等系列药品批发等)资质的方式,从其他药品生产商进货,在市场价范围内销售给丙公司获利。
李某借用丁公司资质和丙公司开展药品购销业务,其中包括进货资金、进货渠道、销售策略、日常管理、货款结算等均由李某等人负责,丁公司仅收取“借用资质”管理费。扣除经营成本和向丁公司支付的管理费后,最终李某等人非法获利160余万元。
国企医药反腐是当前反腐败斗争的重要组成部分,针对国企医药领域的腐败问题,一系列的整治措施已经到来。
02
2025年医药反腐趋严
多部门加强监管
今年来,已有不少部门发布相关政策,医药反腐监管态势趋严。
国家医保局启动2025年定点医药机构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自查自纠工作,河北、广西、黑龙江哈尔滨等地开始自查自纠。
自查自纠包括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两类主体,定点医疗机构自查自纠从心血管内科、骨科、血液透析、康复、医学影像、临床检验等6个领域,新增肿瘤、麻醉、重症医学3个领域。
4月起,国家医保局将对全国范围内定点医药机构自查自纠情况,通过“四不两直”方式开展飞行检查。
国家医保局通过“组合拳”,推动药品耗材追溯码全场景应用,深入开展定点医药机构自查自纠,持续加强医保基金监管力度。
国家卫健委发布的《大型医院巡查工作方案(2023-2026年度)》通知,对二级(参照二级管理)及以上公立医院(含中医医院)进行巡查,巡查内容包括医院党建、行业作风建设、运行管理等。
目前,不少地方开始大型医院巡查“回头看”,“回头看”的医院推进整改工作,确保医院在医疗设备更新、医疗技术提升、医疗服务优化以及医疗管理规范化等方面取得实质性进展。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医药企业防范商业贿赂风险合规指引》,督促药企切实履行合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草案)》审议后,强化商业贿赂治理,坚持“行贿受贿一起查”。增加对实施商业贿赂的经营者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等“处罚到人”的规定。
行贿与受贿是一体两面,行贿不查,受贿不止。医药领域不管是行贿还是受贿,都将面临严厉的惩罚。
信息来源:赛柏蓝
信息采集:卫健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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