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执行工作一直备受老百姓关注,能否通过执行让当事人的纸上权益变成真金白银,考验司法智慧和法院的为民情怀,影响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面对涉党政机关执行难题,吕梁法院探索出切实可行、行之有效的吕梁实践。2024年全市法院共受理涉党政机关案件89件,已实际执结80件,结案率达90%,共执行到位8542.9万元。
担当作为,齐抓共管。市中院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强化执行工作三统一管理,上下一体齐抓共管,提级执行涉党政机关案件。市中院结合年度“交叉执行”工作任务,将吕梁辖区基层法院尚未实际执结的24件涉党政机关、涉村居民“两委”、涉国有企业案件全部提级执行,院领导和执行局长包案化解、带头统筹,一批沉积多年的“骨头案”被攻下,有力保障了老百姓的合法权益,维护了司法权威。
联动协调,协同作战。涉党政机关案件的执行模式由法院单打独斗转变为党委牵头、法院主抓、府院联动、协同协作、全程督促一体推进,形成源头防范、执前督促、考评约束、惩戒兜底的执行工作机制。市中院制定化解举措,明确工作重点,推进党政机关更加积极主动地配合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同时,建立涉党政机关案件报告制度,定期向市委政法委报送涉党政机关执行案件进展情况,同步更新未执结案件台账;与市发改委等部门开展联合信用惩戒,促进各类机关带头履行生效裁判,带头树立法治、诚信良好形象。
强执+善执,力度温度并存。坚持强制执行和善意文明相结合的司法理念,打好“强制执行+善意文明”组合拳。审慎采取强制措施,避免影响党政机关的正常工作秩序。对于一次性兑现确有困难的,协助制定履行计划,督促限期履行。对于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协调当地或上一级财政采取兜底垫付等方法一揽子解决。在执行某县教育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案件过程中,了解到在经济下行的背景下,全部履行6000余万的申请执行金额确有困难,通过10余次的实地对接,促成双方达成分期履行协议,首期2500万已经实际交付。对少数党政机关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的行为,视情况采取罚款、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拘留等强制措施。在执行某单位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一案中,通过向该单位法定代表人送达将采取预罚款、预拘留等措施,推动该案顺利执结。
在推进解决执行难和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征程中,吕梁两级法院以涉党政机关案件执行为切口,结合“交叉执行”工作任务,打响了涉党政机关执行案件“清零”战役。下一步,全市法院将持续推动涉党政机关案件执行工作,进一步完善涉党政机关案件执行工作机制,督促党政机关带头自动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文书,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吕梁、法治吕梁凝聚强大合力。(记者 高茜)
来源:吕梁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