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医保局开展的2025年定点医药机构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自查自纠工作已经开始,3月底前,各级医保部门根据本地化的问题清单,组织辖区内所有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对2023-2024年医保基金使用情况开展自查自纠。

4月起,国家医保局将对全国范围内定点医药机构自查自纠情况,通过“四不两直”方式开展飞行检查。

今年定点医药机构自查自纠范围更广。

自查自纠的主体,从定点医疗机构一类主体,延伸至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两类主体。定点医疗机构自查自纠的范围,从心血管内科、骨科、血液透析、康复、医学影像、临床检验等6个领域,新增肿瘤、麻醉、重症医学3个领域。

本文围绕《定点医疗机构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典型问题清单(2025版)》,介绍医学影像类围绕使用医保基金常见典型问题、依据、类型及示例


问题1.开展数字化摄影(DR) ,将胶片等一次性耗材费用串换为诊疗项目收费。

有关依据:《诊疗项目》中,X线摄影分类项目下,以胶片尺寸命名的项目实际是诊疗项目,含曝光、冲洗、诊断和胶片等费用,非胶片等一次性耗材使用费用。

违规类型:串换项目。

违规示例:某医院开展数据化摄影(DR),使用10×12吋胶片,胶片采购单价为8元/片,应按照8元/片进行收费,但医院对照当地《公立医疗机构基本医疗服务项目目录》中X线摄影分类项目下10×12吋X线摄影项目收费(单价:16元/片),属于串换项目。

问题2.开展数字化摄影(DR) ,收取胶片费用超出实际使用张数。

有关依据:胶片收费的准确性。

违规类型:重复收费。

违规示例:某医院开展数字化摄影(DR) ,正侧位2次曝光,影像打印在一张胶片上,应收取1张胶片费用,但实际收取2张胶片费用,属于重复收费。

问题3.开展X线摄影检查并收费,重复收取X线透视费用。

有关依据:X线透视一般指使用传统X线设备开展的影像检查,X线摄影(DR)设备与传统X线设备不兼容。

违规类型:重复收费。

违规示例:某医院对患者开展足部X线摄影(DR)检查,收取“X线摄影(DR)”和“普通透视(四肢)”费用,其中“普通透视(四肢)”为重复收费。

问题4.开展经皮超选择性动脉造影,重复收取经皮选择性动脉造影。

有关依据:相应诊疗规范。

违规类型:重复收费。

违规示例:某医院开展经皮超选择性肝动脉造影,操作步骤为动脉穿刺、置入鞘管、超选择性肝动脉造影,收取“经皮超选择性动脉造影”“经皮选择性动脉造影”费用。其中,“经皮选择性动脉造影”属于重复收费。

问题5.开展非超声检查项目并收费,重复收取属于超声检查项目类别下的图象记录费用。

有关依据:《诊疗项目》中,计算机图文报告、彩色胶片报告属于超声检查分类下的图像记录附加收费项目。

违规类型:重复收费。

违规示例:某地《公立医疗机构基本医疗服务项目目录》规定:“计算机图文报告”“彩色胶片报告”属于超声检查分类下的图像记录附加收费项目。某医院将磁共振检查出具的报告,按照“计算机图文报告”收取费用,属于重复收费。


问题6.违反彩色多普勒超声等影像检查项目计价单位收费。

有关依据:《诊疗项目》中,彩色多普勒超声类检查项目有不同的计价单位,如按“每肢”“每个部位”“每支血管”“每次”“每人次”等进行计价。

违规类型:超标准收费。

违规示例:某地《公立医疗机构基本医疗服务项目目录》中,四肢血管彩色多普勒超声按“每肢”进行计价收费。某医院按肢体中的血管数量多次收费,属于超标准收费。

问题7.开展某一系统的影像检查(如X线检查、超声检查等)时,将该系统组成部分另行收费。

有关依据:相应诊疗规范和《诊疗目录》。

违规类型:重复收费。

违规示例:某地《公立医疗机构基本医疗服务项目目录》中,上消化道造影内涵:含食管、胃、十二指肠造影。某医院开展上消化道造影,收取“上消化道造影”“食管造影”费用。其中“食管造影”属于重复收费。

问题8.为同一患者开展多个部位或多次同类影像检查(如CT、磁共振、超声等),未按计价标准收费。

有关依据:《诊疗目录》中,对同一患者多个部位同时开展CT、磁共振、超声等检查,第二个以上部位或第二次以上检查,按原价一定比例收费或按照加收项目收费。

违规类型:超标准收费。

违规示例1:某地《公立医疗机构基本医疗服务项目目录》中,X线计算机体层(CT)扫描统一说明:对同一患者多个部位同时检查时,第二个以上部位应按50%收费。某医院对患者同时开展上腹部、下腹部CT平扫,应收取1.5次“普通CT平扫”费用,但医院实际收取2次,属于超标准收费。

违规示例2:某地《公立医疗机构基本医疗服务项目目录》规定:磁共振对同一患者多部位同时检查时,第二个以上部位应收取加收项目。某医院对同一部位正、侧位磁共振扫描,应收取“磁共振平扫”“磁共振平扫加收”费用,实际收取2次“磁共振平扫”费用,属于超标准收费。

问题9.开展床旁检查(如X线透视检查、超声检查等)并收费,重复收取同类常规检查费用。

有关依据:《诊疗目录》中,床旁检查不得与常规检查重复计价。

违规类型:重复收费。

违规示例:某地《公立医疗机构基本医疗服务项目目录》规定:床旁透视与透视常规检查不能同时收取费用。某医院对重症患者开展床旁透视,收取“床旁透视”“透视常规检查”费用。其中,“透视常规检查”属于重复收费。类似的还有床旁B超检查、床旁彩色多普勒超声检查、床旁超声心动图等。


问题10.开展CT、磁共振等增强扫描,重复收取平扫费用。

有关依据:《诊疗目录》中,CT、磁共振平扫后同时进行增强扫描,不同省份计价标准不同。有的省份两个项目分别计价且不得同时收费,有的省份在平扫费用基础上加收一定费用。

违规类型:重复收费。

违规示例:某地《公立医疗机构基本医疗服务项目目录》中,CT平扫单价为80元/部位,CT增强扫描单价为120元/部位,且明确规定CT平扫与CT增强扫描不得同时收费。某医院对患者开展CT增强扫描,因在注射增强剂前进行一次平扫,故同时收取“CT平扫”“CT增强扫描”费用。其中,“CT平扫”属于重复收费。

问题11.将针对特定科室、特定适应症的检查项目(如CT、彩超等)作为常规检查,向大多数患者普遍开展并收费。

有关依据:临床路径及检查适应症。

违规类型:过度检查。

违规示例1:某医院以CT机带三维重建功能为由,对所有CT检查的患者均收取三维重建、冠矢状面重建费用,实际对大部分患者的诊断均未使用重建影像,属于过度检查。


违规示例2:某医院眼科将胸部CT作为眼科疾病必查项目,属于过度检查。


违规示例3:某医院将“颈部血管彩色多普勒超声”“四肢血管彩色多普勒超声”“四肢多普勒血流图”检查作为住院患者的常规检查,属于过度检查。

问题12.将在低分辨率、低排数、低场强设备上开展的CT、磁共振检查按照高分辨率、高排数、高场强设备计价收费。

有关依据:《诊疗项目》中,X线计算机体层(CT)、磁共振等检查按设备型号、性能分别计价。

违规类型:串换项目。

违规示例:某地《公立医疗机构基本医疗服务项目目录》中,磁共振平扫项目内涵:场强≥0.5T,<1.5T的每部位收费420元,场强3.0T及以上每部位840元。某医院磁共振机场强0.5T,按每部位840元收费,属于串换项目。


问题13.开展临床操作的各类影像引导(如CT、磁共振、超声等),收取引导费用时重复收取相应部位的检查费用,或者收取图文报告、胶片费用。

有关依据:各类影像引导是临床医师在开展治疗、手术时为动态观察操作过程、精准定位相关病灶而实施的辅助操作,而各类影像检查是为诊断疾病通过一定方式显示人体器官组织的形态状况等图像的检查方式,开展引导不应收取检查费用,也不应该收取反映影像检查结果的载体如图文报告、胶片等的费用。

违规类型:重复收费。

违规示例:某医院开展肝囊肿穿刺,使用彩超引导,在收取“临床操作的彩色多普勒超声引导”费用的同时,重复收取“彩色多普勒超声常规检查”“浅表器官彩色多普勒超声检查”“计算机图文报告”等费用,属于重复收费。

问题14.未进行血管造影操作,收取非血管介入临床操作数字减影(DSA)引导费用。

有关依据:非血管介入临床操作数字减影(DSA)引导指利用数字减影血管造影引导辅助完成临床诊疗过程,适用于心、 脑、全身血管造影,介入治疗等。

违规类型:串换项目。

违规示例:某医院使用数字减影血管造影机(DSA)为患者开展气管造影检查,除支气管造影费用外应当收取“临床操作的CT引导”(单价180元)费用,实际收取“非血管介入临床操作数字减影(DSA)引导”(单价600元)费用,属于串换项目。

来源 | 综合自国家医保局、数看三医、赛柏蓝

编辑 | 崔秀娟 刘新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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