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百货店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却出售OTC药品,原本面临150万元以上高额罚款,最终竟然免于处罚……日前,淄博市周村区发生的一起案件引发关注。
“鉴于涉案产品数量仅1盒,当事人是初次违法并及时改正,没有发生实质性危害后果,我们决定对其采取批评和普法教育,不予行政处罚。”淄博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这是一起典型的服务型执法案件。”
2024年11月1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牢固树立监管为民理念 推行服务型执法的指导意见》,标志着我国市场监管转向服务型执法的重大革新。山东青岛首创的“预防为主、轻微免罚、重违严惩、过罚相当、事后回访”模式,被写入上述文件,获得全国推广。
市场监管部门常与企业“打交道”,其执法质效对营商环境的“体感温度”产生直接影响。那么,“服务型执法”将带来哪些改变?去年以来,山东省市场监管部门接连发布多个“免罚”“减罚”政策举措,这释放了何种信号?是否会引发社会风险?带着疑问,近日,记者前往青岛、淄博等地,从企业和执法人员等多方口中了解真实情况。
“既罚又帮”的新模式
眼下,春节将至,美容美发等“美丽经济”再度悄然升温。1月26日下午,位于青岛市崂山区的某医疗美容医院人来人往,有的咨询室甚至排起了小长队。令人没想到的是,这家颇具人气的医疗机构,此前曾因资金链断裂险些关店,而事情的转机,却发生在一次行政处罚中。
“我们因为违反《广告法》被罚5千元,没想到却因此追回了近10万元款项,一举解决了燃眉之急。”该机构负责人回忆,“执法人员从厚厚一沓的发票里,发现一项‘经营管理服务费’存在异常,于是顺藤摸瓜,查到给我们转供电的房东(某产业有限公司)存在随电费加收其他费用等非法行为。”
从“支出”5000、到“入款”100000,有人认为这一“罚”一“帮”纯属巧合;也有人觉得,这是“打一巴掌再给颗糖吃”的行为。那么事情的背后究竟发生了什么?
作为亲身参与上述案件的一线执法人员,青岛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二大队副大队长孙鹏向记者道出案件细节,“当时,我们查实了该医疗机构存在不实广告行为,并对其作出了处罚。但在沟通中,我们发现这里的资金已经很难维续员工工资。所以,当从例行检查发现违法线索后,我们立刻对涉事企业(房东)展开调查,以最快速度推动案件解决。”孙鹏说,“这家涉事企业很狡猾,专门做了一套没有‘经营管理服务费’的电费收费台账,但仍旧逃不出执法人员的‘火眼金睛’。”
发现企业有问题,并不是一罚了之、一棍子打死,而是能帮则帮,兼顾法、理、情,此类“既罚又帮”的案件在山东并不是个例。记者了解到,在执法中,除了作出该有的行政处罚之外,山东市场监管执法人员会询问辖区内经营主体的实际困难,并从职责出发,尽可能帮助他们解决发展难题。数据显示,这种面对面沟通、服务的方式很有效果。截至目前,青岛市市场监管局累计为3500余家经营主体追回不合法、不合理收费1200余万元。
“处罚一个企业不是目的,激活一个企业才是根本。”青岛市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韩林科说,“经营主体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活力源泉。然而,在以往的执法实践中,市场监管部门往往侧重于惩罚违规行为,而忽视了服务功能,这不仅有伤营商环境,也降低了市场活力。”
服务型执法,本质是执法,核心在服务。据悉,为了帮助企业健康发展,青岛在全国率先建立起全流程服务型执法机制:事前,搭建“青岛市场监管服务通”线上平台,为企业“把脉问诊”,让服务跑在风险前;事中,深化包容审慎监管,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的不利影响;事后,对违法主体跟踪服务,送政策、送法律、送技术,做好执法“后半篇文章”。
数据显示,实打实的硬举措也赢得了企业投来的“信任票”:在中国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发布的《2023年度中小企业发展环境评估报告》中,青岛市位列副省级以上城市第八位,比前一年连升了两个位次。
“免罚”“减罚”成为新趋势
福建老伯转卖芹菜赚14元被罚10万,陕西榆林夫妻卖5斤芹菜被罚6.6万元,湖南多家餐馆卖拍黄瓜遭举报被罚款5000元……近年来,类似事件屡屡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其原因在于获利金额与罚款数额相差悬殊,容易让人产生机械执法、趋利执法、粗暴执法等感觉。
诚然,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某些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由于对相关法律规定不熟悉,加上难以避免的失误,若不小心触碰到法律红线,便会面临着高额罚款。面对这种特殊情况,尤其涉及到食品安全领域,如何做到过罚相当,既不“小过重罚”、也不“重过轻罚”?在基层执法中,这些问题曾经困扰着不少人。
临近春节,沃柑作为寓意团圆的时令水果,迎来了销售旺季。然而,在近期的一次食品抽检中,淄博市桓台县市场监管局发现某水果超市销售的沃柑存在农药残留情况,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记者了解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尽管这批沃柑仅销售了185元,但当事人将面临着5万元至1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这样的罚款金额,对这家小型超市无疑是个不小的打击。
“我们依法对其实行‘减罚’,只罚款1000元。”相关执法人员表示,这是鉴于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如实陈述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主动整改,涉案货值金额不超过500元,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或食源性疾病,所以作出以上决定。
“感谢政府部门的包容!我们将以此为戒,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守法规范经营,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该水果超市经营者当场表态。
“长久以来,‘力度’被视为在市场监管的重要标志之一,但其实‘温度’也不可或缺。”山东省市场监管局法规处处长王来智表示,近年来,我省在提升监管针对性和服务及时性的同时,以科学合理监管优化营商环境,让经营主体在有温度的执法氛围中,获得容错支持和发展空间。
去年11月21日起施行的《山东省市场监管领域减轻处罚清单》中,列举了不正当竞争、广告、食品、市场主体登记、电子商务、产品质量、价格、计量领域13类违法行为,明确了减轻处罚的适用情形、违法行为的定性依据,以及违法行为的处罚依据。“这在全国也是比较超前的。”王来智说。
记者了解到,截至目前,省市场监管局修订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和113项裁量基准,印发规范裁量权行使6项举措,动态调整权责清单127条,制定轻微违法行为“减罚”清单13项、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事项清单7项;全面纠治执法程序不规范、“以罚代管”等5类22项问题。
“2025年,我省将进一步提升监管的科学性、规范性、稳定性和可预期性,加快统一执法标准和程序,加强对新经济、新业态,新模式等的合规引导,大力整治扰乱市场正常秩序、妨碍市场有效运行的突出问题。”山东省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吴承丙表示。
(大众新闻记者 王鹤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