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3日,画家叶永青通过媒体发布道歉声明,就著作权纠纷向比利时艺术家克里斯蒂安·西尔万(Christian Silvain)道歉。
叶永青在道歉声明中称,“本人叶永青,因与克里斯蒂安*西尔万(Christian Silvain)著作权纠纷,已经收到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案号(2024)京民终471号。终审法院维持原判,案号(2019)京73民初1376号,并判决我部分作品侵权。我尊重法院判定,我诚恳地接受批评,检讨教训,并向西尔万先生致以诚挚的道歉。”
终审判决叶永青抄袭成立
2019年2月,西尔万通过媒体发声,称中国艺术家叶永青抄袭其作品,“鸟、鸟巢,鸟笼、红十字架、飞机......一切都在那里!除了我的名字,否则看起来根本就是一样的!”随后引发广泛关注。
左:比利时艺术家西尔万的作品(1990) 右:叶永青的作品(1994)
左:比利时艺术家西尔万的作品(1989) 右:叶永青的作品(1999)
公开资料显示,叶永青,男,1958年出生于云南昆明,毕业于四川美术学院,策展人、艺术活动家、四川美院教授。
叶永青
2023年8月,西尔万起诉叶永青侵犯其作品著作权一案达成一审判决。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认定叶永青侵害了西尔万的著作权,包括署名权、修改权、复制权和发行权,并要求叶永青登报致歉,赔偿人民币500万元。
克里斯蒂安·西尔万
2025年1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判决: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应予维持。二审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此前反诉对方诽谤侵犯名誉权
在被指抄袭后,叶永青曾通过媒体回复称,他并没有彻底撇清与克里斯蒂安·西尔万的关联,并表示对其影响至深。对于如何解释二人风格相似等问题,叶永青表示暂不回应。
四川美院曾发表声明,称针对其涉嫌抄袭事件进行调查,并称“及时公布相关情况”“对学术不端等师德问题坚决采取零容忍的态度”“一经查实,绝不姑息”。之后,川美的态度又变为了“暂时不做调查”,给出的理由是:1. 四川美院需要向上级部门申请启动调查;2. 叶永青已退休,美院不方便管理;3. 叶永青的部分画作不是以教师的身份创作,美院调查不合适;4. 此涉嫌剽窃事件是在前任领导在职期间曝出的,现领导已经调任,新任领导不适宜处理老领导遗留问题;5. 叶永青户口在北京,不在重庆,不方便进行调查。
国外媒体对此事件的报道
叶永青曾以公开信表示去了比利时,却未见到西尔万,而西尔万却表示并没有收到叶永青的任何联系。在西尔万委托律师在中国诉讼后,叶永青不仅逃避接收法院所寄的诉讼文书,还曾多次以自己居住在云南,对北京市知识产权人民法院提起“管辖权异议”。
此后,叶永青还在比利时东弗拉芒省联邦法院提出诉讼,起诉这位比利时艺术家对他进行了诽谤和名誉侵权。
2020年10月13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在人民法院上发布了公告,将公开开庭审理,并要求叶永青出庭,“届时如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2023年9月,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叶永青立即停止涉案侵权行为;叶永青在《环球时报》中缝以外版面发表致歉声明,向原告西尔万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叶永青支付原告西尔万赔偿金人民币500万元。驳回原告西尔万的其他诉讼请求。如不服本判决,双方可上诉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如今随着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宣判的到来,为时5年多,这起近年来影响最大的艺术圈抄袭丑闻,终于剧终。
来源:央视网、法治日报、澎湃新闻、红星新闻、潇湘晨报
关注福州晚报,获取更多资讯
点亮和
转发分享更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