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心如皎月,性若秋水,行止间不为风雨所动,泰然自若。法庭之上,他沉着冷静,以公正为剑,仗义执言,剖析是非,明辨曲直,那股由内而外散发出的强大气场,令人心生敬畏;法庭之外,他又化身为谦逊宽厚的智者,胸襟广阔,豪情四溢,与人相交,一片赤诚,温暖如初升的晨光。他就是上海昌申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杨斌律师。
律师简介:杨斌,上海昌申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中国政法大学刑法学博士,曾执教中学,当过班主任、政教主任,也曾为大专、本科公检法成人学员授课;擅长于刑事辩护、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婚姻家庭、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企业法律顾问等。由于杨斌律师在刑事辩护方面的成绩斐然,产生良好的社会影响。2015年8月受中央电视台《奋斗》栏目组邀请,作为特邀嘉宾接受个人专访。
多年来,杨斌律师凭借深厚的法律功底、敏锐的洞察力和对法治信仰的追求,在充满荆棘与挑战的律师执业道路上越走越宽。他所办理的诸多经典案件,更是赢得了法律界的广泛赞誉,如:松江泗泾那起轰动一时的伯母雷某杀婴碎尸案,他凭借精准的法律分析与深沉的人文关怀,不仅为涉案家庭争取到了应有的法律公正,更触动了社会对于家庭伦理与心理健康的深刻反思;再如:邵某涉嫌强奸(轮奸幼女)却终获缓刑一案,杨斌以其敏锐的法律嗅觉与不懈的努力,展现了法律的温情一面,同时也警醒世人关于未成年人保护的紧迫性。而福建男子刘某开车冲撞美国驻上海领事馆案、苗某盗窃案等等,杨斌律师均以其深厚的专业素养和高度的责任心,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合法权益,同时也通过这些案件,在全社会范围内引发了广泛的法律讨论与深远影响。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
师者,所以传道授业解惑也。时光回溯到29年前,杨斌还是象牙塔里的一位大学生,彼时,即将毕业的他因为成绩优异,而被来校选拔教师人才的上海教育局选中,成为了一名人民教师,主教政治。站在七尺讲台上,杨斌因讲起课来条理清晰,懂得循循善诱、深入浅出,加之授课时激情四溢、感染力强,赢得了学生们的深深敬意与喜爱。
六年后,而立之年的杨斌并没有安于体制现状,而是开始了新的职业规划。经过一番思考,他发现自己在六年教书生涯过程中所展示出来的慷慨激昂、严谨逻辑等教学特点以及性格特点,与仗义执言、注重事实、讲求策略和事实根据的律师职业相吻合,而他始终认为政治与法律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如果转型做律师,其优势不言而喻。
有了新的目标后,杨斌在教书之余,开启了备考模式,无数个通宵达旦的努力,让他在当年便顺利地通过了司法考试。
“当时,我专注于备考,很多人对我的做法不可思议,认为好端端地放弃手里的铁饭碗而选择陌生领域,有点过于冒险。但我一想到自己将来能够用所学到的法律知识应用到实践中,去为当事人争取更多的合法权益,甚至脑海里经常浮现出当事人及其家人眼角挂满微笑时的画面,我就会变得热血沸腾。”杨斌补充道:“律师这份职业一定不轻松,但律师的身上却肩负着一份沉甸甸的责任和信任,乃至因职业而获得的成就感。”
就这样,杨斌踏入了人生的新战场,开启了他的律师执业生涯。
初为律师的杨斌,尤为重视理论联系实践。因其勤勉敬业、敢于挑战,不到半年,他的业务量竟占律所半数。不过,杨斌并没有被眼前的成绩所满足,他深知这一切的取得离不开辛勤的付出和坚韧的毅力,更明白前方还有许多未知的挑战等待他去应对。当他望向那些闪闪发光的荣誉证书和带有温度的一面面锦旗时,心中涌起的是对未来的期许和对更高目标的决心。
随着时间的推移,杨斌逐渐意识到,一名优秀律师除了具备通才的显著特点外,更应该精于某一特定领域,于是他选择了被法律界公认为最能考验律师能力的刑事辩护领域。对于选择,他给出的理由寥寥数语,却充满着豪迈与温情:“涉案者一旦被刑拘或逮捕后,通常孤立无援,应当拥有专业律师为其辩护的权益,这样才能体现出法之公允。”
于是,杨斌以其认真、严谨的工作作风为指引,踏上了刑辩之路。
千淘万漉虽辛苦,吹尽黄沙始到金
众所周知,刑事辩护律师在法律体系中扮演关键角色,但刑事诉讼的特殊性,现实中真正能从案件事实和定性上实现突破的刑事案件少之又少。杨斌律师一路走来“披荆斩棘”,生动诠释了一位刑辩律师秉持正义、捍卫法律的责任与担当。
杨斌律师认为,在刑辩律师眼中,无论是疑难杂案、大案要案,还是比较常见的刑事案件,都应该像对待襁褓里的孩子一样认真对待“它”,哪怕前有急流险滩,也要勇敢地守护“它”。“从个人角度来看,希望每一起案件都有我辩护的闪光点;但从社会角度来看,我更希望每一起案件都能体现出公平与正义。”杨斌不假思索地说。
而事实上,他的确做到了!每一次庭审前的细致准备,每一份起诉书的精准措辞,每一个环节辩护策略的精心布局,都凝聚了杨斌律师无数个日夜的辛勤付出,尤其在一次又一次的庭审中,杨斌律师像极了金庸笔下的扫地僧,总是从容不迫、条理清晰地陈述事实,用理性而富有情感的力量为当事人发声,总能取得出奇制胜的效果。
执业以来,杨斌律师过所代理的一起起经典刑事案件就是最无声地证明。
其中有接受二审代理,出庭辩护,获得上诉改判的案件,如:
在代理上诉人“曹某萍不满闵行法院以诈骗罪判处3年的结果而上诉一案”中,杨斌律师提出,曹某萍作为永乐家电某商场的工作人员,假冒客户名义,打电话给仓库要求送货,冒领的家电构成诈骗罪。一般情况下,对被盗窃、抢夺、诈骗等财物的评估报告中关于财物价值与财物所有者、管理者损失的价值是一致的。但特殊情形下,财物的价值与财物所有者、管理者损失的价值存在一定差异性,比如遇到商场实行返券、打折等促销措施,这样商场的实际损失就可能与财物的实际价值不一致。本案中关于财物价值的鉴定结论不能作为量刑依据,而应以财物所有者、管理者损失的实际价值为量刑依据。最终杨斌律师的辩护观点实际上被二审法院上海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采纳,对曹某萍改判为缓刑处罚。
作为辩护律师在为被指控沈某浩、邵某、龙某、李某龙等人犯有强奸罪(轮奸不满14岁幼女)的邵某提供法律帮助时,杨斌律师通过法庭举证,据理辩护,辩护观点被上海普陀法院少年法庭采纳,邵某因犯强奸罪被判2年7个月,缓刑3年。
而在其曾经代理的“上诉人朱江不服上海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其作出犯故意杀人罪、强奸罪数罪并罚死刑一案”中,演绎了“刀下救人”的成功辩护瞬间。上海高院采纳了辩护人关于本案的具体情节,上诉人的特殊精神状态,希望对朱江枪口稍微抬高一点,可判死刑,但不立即执行的辩护意见,对朱江改判为死缓。
此外,也有接受委托,提供法律帮助,获得免于刑事处罚或不起诉的案件,如:
2014年,作为上海奉贤区法院受理的苗成兵犯盗窃罪一案的辩护人,杨斌律师在法庭上指出,起诉书出示的被害人报案及陈述是虚假的,取款记录与摄像头等客观证据不能说明是盗窃行为,只能说明被告人有取钱行为(金额为22800元,依法量刑3年以上)。事实是被害人将银行卡交付给被告人,告知密码,由被告人自取,还款期限到了,把钱存到此银行卡后交还被害人即可。期满无钱还债,被告人选择离开上海。被害人找不到被告人,后选择报案,仍无果。后被害人提起民事诉讼,被告人家属在法庭主持下达成调解。被告人认为借款已还,放心回到上海,因为公安机关未撤案而被抓。苗某兵因承办人员采取诱导方式而虚假认罪,构致冤案。辩护人杨斌律师抽丝剥茧,还原案情真相,认为被告人无罪。合议庭实际采纳了他的辩护意见,判苗某兵犯盗窃罪,免于刑事处罚。
2018年,杨斌律师作为广西桂林市蒋某涉嫌故意伤害罪(持凶器,致人死亡,法律规定判刑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一案的辩护律师,更体现出了一名优秀律师者的职业操守。杨斌律师接受委托时已处于侦查阶段尾声。于是杨斌律师第一时间会见了蒋某,向家属及其朋友了解了案发后案情处理经过。发觉被害人死了三个月,尸体存放在殡仪馆,居然没有尸检,于是向桂林检察院提出书面尸检申请。时间过了一个月,桂林公安、被害人均不愿出钱做尸检。杨斌律师积极做蒋某家属工作,出钱做尸检。尸检报告出来后,结论为死亡与伤害无必然联系。于是,杨斌向蒋某家属要了对方被害人家属的联系方式,要求见面,条件是必须见到对方的代理律师。蒋某家属不同意杨斌律师一个人与对方碰面,认为对方是桂林街面上有名的地痞。在杨斌律师的坚持下,一个人单刀赴会,与对方十几位家属、朋友碰面,最后也见到了对方的律师。临走前杨斌律师还不忘悄悄买了单,安全离开。此后不到一个月,在当年春节前将蒋某取保候审,三个月后,桂林检察院对蒋某作出不予起诉的决定。
2023年作为上海青浦区涉嫌破坏电力设备罪(导致被害人死亡,法定刑十年以上)一案犯罪嫌疑人江某志的辩护人,江某志于2022年曾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取保候审。接受委托后,杨斌律师多处取证,为江申诉,据理力争,认为不构成破坏电力设备罪,且有自首情节,赔偿并取得被害人谅解。2023年9月15日青浦检察院对其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作出不逮捕决定。2024年3月20日青浦检察院对江某志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故意伤害罪作出不予起诉决定。
2024年沈某弟、沈某君不服松江区法院关于与单某娜法定继承纠纷一案一审判决,委托杨斌律师、陈伟鹏律师提起上诉,上海一中法院对松江法院一审判决予以改判,维护了沈某弟、沈某君的合法权益。
2023年顾某英不服闵行法院关于其与蔡某耀股权纠纷一案的判决,委托杨斌律师、陈伟鹏律师提起上诉,上海一中法院对松江法院一审判决予以改判,维护了顾某英的合法权益。
类似的不起诉案例还有很多,包括2007年代理姬永某因涉嫌诈骗罪被浦东人民检察院免于起诉;2009代理何某涉嫌故意伤害罪被闵行区人民检察院免于起诉;2011年代理上海长宁区法院受理的包中伟等故意伤害罪一案,被免予追究刑事责任;2014年代理香港籍上海人顾懿君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罪被闵行区人民检察院先行取保候审,后免于刑事起诉;2021年代理王凯被指控危险驾驶罪一案,青浦区检察院作出不予起诉的决定书等。
法律人士都知道,公诉案件中能直接宣判无罪的比例不足万分之三,多数律师,甚至于一些知名的刑辩律师,穷尽一生也未能拿到一起无罪判决。这足以说明无罪判决的难度,但这对于杨斌律师而言,似乎并不是一件难事。
由于在刑事辩护方面取得了斐然的成绩,并产生良好的社会影响,杨斌律师也收获了各大知名媒体的关注。比如,2015年8月,他受中央电视台《奋斗》栏目组邀请,作为特邀嘉宾接受央视名嘴专访;2023年,《时代人物》杂志专门对其进行了深度报道,结合其在律师执业道路上所作出的突出贡献,将其视为时代楷模加以宣传……
杨斌律师身边的许多律师朋友对其过往所办理的案件赞叹不已,每每听到这些赞美声,他总会云淡风轻地答道:“昌法申权,永远在路上!”这句话完美地阐释了他对公平正义的理解。
莫听穿林打叶声,何妨吟啸且徐行
杨斌律师告诉记者,“昌法申权,永远在路上”是一种精神,也是一种人生追求。他把这句话镌刻于心,甚至以“昌申”为律所之名,把“昌诚信,重事实,据理力争;申权益,促和谐,法治天下”作为律所宗旨,将其深植于每一位“昌申人”的心间,进而在实践中把这一理念播撒在广袤大地。不得不说,这是对“公平正义”的一种深刻理解和积极践行。
身为一位知名律师,杨斌律师在办理某一具体的刑事案件时,尤其在为一些大案要案的被告进行代理时,难免会遇到种种不理解。面对各种非议,他早已荣辱不惊,因为他明白,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是一名优秀律者亘古不变的天职,而一名刑辩律师应当在人情、道理和法律的交融中,找出矛盾的最优解。“当你深知自己走的是曲折蜿蜒却又人迹罕至的那条路,而你仍会义无反顾、风雨兼程地走下去,理由只有一个,因为你的心里装有法治理想,你的眼中看到了诗和远方。”杨斌律师斩钉截铁地说。
这不由让记者联想起宋代大词人苏轼所描写的一句词:“莫听穿林打叶声,何妨吟啸且徐行”,生动地体现了杨斌律师对法律事业的深厚情感和坚定信念,也展示出他在面对法律挑战和社会不公时,无惧风雨、吟啸徐行,始终保持一份冷静、坚定和从容。
这不仅仅是赞美,更多的是杨斌律师身上所散发出来的豁达胸怀与坚韧信念。而它所传递出的真正价值,在于激励着每一位法律人,在面对困难和挑战时,都能像杨斌律师一样,保持坚定的信念和从容的态度,并通过沉着、果敢乃至专业、责任去积极应对。
正如杨斌律师在2020年的除夕夜,有感于当时武汉疫情风声紧,千万名白衣天使和爱心人士除夕之夜奔赴武汉,联想到自己当时代理的三起刑事案件,赋词一首那样,他直抒胸臆地把一位刑辩律师的胸怀与责任展示得淋漓尽致。
《卜算子·2020年迎新春遇新冠疫情办刑案有感》
惊雷送亥猪,
春雨迎新鼠。
武汉风声因疫紧,
四海齐相助。
东吴有冤情,
恐独新疆处。
法槌落时传佳讯,
几案仗言许?
杨斌律师告诉记者,词中提及了三起刑事案件:一是代理新疆的一宗涉恐怖主义、分裂主义、极端主义团体案中被指控主犯的上诉案件,四入新疆;二是代理的上海徐汇区一宗颜某某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案(建议量刑在7-8年);三是代理的浙江嘉兴一宗聚众斗殴罪被指控为主犯的李某案(建议量刑在4-5年)。这三起案件,通过杨斌律师艰难、激愤而有耐心、技巧的庭审辩护,上海徐汇区被告人颜某锻、浙江嘉兴李某均被当庭释放。
他认为,这种带有“昌法申权,诚信笃行”的办案风格更容易让律师的内心深处升起浓浓的家国情怀与正义感。让他颇感欣慰的是,这种办案风格赢得法律界的高度认可。
采得百花成蜜后,为谁辛苦为谁甜?回望过往无数个由杨斌律师亲自操刀的大案要案或者疑难杂案,他总会沧海一笑,说道:“每当看到委托人家属朝他面露微笑或者流出感激的泪水时,我的心也跟着醉了,或许,这就是刑辩律师的职业魅力。”
“上医医国,律师亦如此。当你把善意和职业观传递给他们,最终影响他们或更多愿意选择刑辩板块的律师向着职业化和专业化的方向迈进,这将有助于提升律师质量,推动法治进步。”杨斌告诉记者,律师兴,则法治兴;法治兴,则国家兴。而这,正是他的事业追求,与名利无关。
值得一提的是,办案之余,杨斌律师有自己的业余爱好,比如跑步、打乒乓球、游泳等,偶尔也喜欢与三五好友聚聚,把酒临风,举杯抒怀。最近,杨斌律师喜欢在松江华亭湖游泳,一游两三公里,天高水阔,好个自在!好个痛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