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 邹成效
1月20日,有两个关于死刑执行的报道见诸于各大媒体,在珠海市香洲区体育中心故意驾车冲撞人群的樊维秋、在江苏无锡工艺职业技术学院内持刀伤人的徐加金,在同一天被执行死刑。
人民日报、新华社等主流媒体都敲锣打鼓的做了报道。
这当然很好,这种严重危害社会公共安全的嗜血狂徒,确实需要速审速判速决,适用死刑立即执行准确适当,不杀不足以平民愤,并且及时告知社会公众,起到告慰逝者,警醒后人的法治宣传作用。
然后,1月23日,也就是在今天,另外一起曾经在2024年引起全网关注的重大刑事案件的被告人,也被判处了死刑。
2024年6月24日下午4点左右,在苏州市一处公交车站,一名为了接日本人学校的校车而来到现场的日本母亲和一名学龄前男童被凶徒砍伤,而试图阻止被告的校车引导员胡友平(当时54岁)被刺死。
这起案件的被告人于2024年11月29日被起诉至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5年1月9日开庭,2025年1月23日被判处死刑。
你听到过这起案件的判决报道没?
因为笔者是一名主要在江苏专职从事刑事辩护的法律工作者,才会比较了解这起案件,但是,这起案件的审理和判决没有得到应有的报道,还是很让人感觉遗憾的。
目前能够知道的权威信息,还是来自于日方媒体。
作案的被告人叫什么名字?
被告人的作案动机是什么?
什么原因让被告人对素不相识的日本母子挥起屠刀?
被告人以及被告人的律师的辩护理由是什么?
一审判决后被告人有没有上诉?
有太多的疑问,都没有得到解释。
一起如此重大的刑事案件的死刑判决,就这样悄无声息。
我又对案件做了一些了解,目前已知的案件情况:
被告人名为周加胜,今年52岁,系从安徽到苏州的无业人员,涉嫌罪名是“故意杀人罪”,作案动机是“嫌弃了靠借债的生活”、“因欠债而不想活”。
这些信息组合起来,其实是很让人迷惑的。
凶手的犯罪动机是“嫌弃了靠借债的生活”、“因欠债而不想活”,那就是经济原因,因生活窘迫而走投无路,那为什么要去杀人?
如果是一心求死,随机杀人,为什么要从安徽赶到苏州?在安徽直接杀人不是更方便?
凶手选择的伤害对象是日本儿童和家长,是选择的特定对象?还是巧合?
凶手在公共场所杀几个素昧平生的人,为什么构成“故意杀人罪”?而不是“危害公共安全罪”?(当然,理论上是可以的,一心求死而漫无目的地随机杀人也是可以构成“故意杀人罪”的,但就这个案件而言还是存在很多疑问)
这些问题,也不知道以后能不能得到解答。
有的死刑敲锣打鼓,有的死刑悄无声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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