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是指房屋出租人将房屋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定期给付约定租金,并于合同终止时将房屋完好地归还出租人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网友咨询:

  房东无故不退押金怎么办?

  陈焕君律师解答:

  交纳押金在房屋租赁合同中比较常见。押金,是一方当事人将一定费用存放在对方处保证自己的行为不会对对方利益造成损害,如果造成损害的可以以此费用据实支付或另行赔偿。房东无故不退还押金的,首先想到的方式当然是协商,说明自己的情况,并请求退还押金,如果房东同意,最好以书面形式确认退还押金的期限和方式。与房东协商不成,可以寻求第三方调解、监管机构的帮助,比如,可以请所在地的居委会或派出所调解,也可以联系区房管局、市长信箱等途径维权。双方之间纠纷无法解决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在整个处理过程中,租客务必保留好与房东的沟通记录、合同、押金收据等相关证据。



  陈焕君律师补充:

  押金在法律上并无明确的规定,属于房东和租客意思自治的范畴,可以合意约定,这意味着租客租赁房屋时,可以与房东协商是否缴纳押金。对于押金的处理,如合同有约定,则应按照合同约定处理。如租赁合同没有明确押金的性质或规则,则押金的作用一般是为房屋及屋内财产设定的担保,如果租户损坏了房东的房屋及其物品,房东是有权扣下相当于其价值的押金。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陈焕君

广东知荣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长驻广州、韶关,擅长于刑事辩护、经济合同纠纷。擅长刑事辩护、建工合同纠纷、买卖合同纠纷。近年主办刑事案件大都能取得不起诉、轻罪、缓刑等有效辩护效果。多宗建工合同纠纷也能在证据存在瑕疵的情况下通过有效代理获得胜诉判决,保障委托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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