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30日,浙江省温州市检察院依法对长期盘踞缅北果敢,依托武装力量,大肆实施针对中国境内公民的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的明家犯罪集团成员及关联犯罪集团成员明国平、明珍珍、明菊兰等39名被告人提起公诉。该39名被告人涉嫌的罪名包括诈骗罪、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非法拘禁罪、开设赌场罪、贩卖毒品罪、组织卖淫罪等。



一、本案可能涉嫌什么犯罪

第一,本案涉嫌诈骗罪。明家犯罪集团利用其家族在果敢地区的影响力,发展和依托武装力量,在果敢老街等地设立多个产业园区,如卧虎山庄、路易国际、玉祥国际集团等,招揽、吸引电诈等犯罪集团入驻,指挥武装力量,参与电诈犯罪活动组织与管理,庇护电诈犯罪集团实施跨境电信网络诈骗,涉嫌诈骗罪。



第二,本案涉嫌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2023年10月,明家得知卧虎山庄将被清查,为逃避打击,明家伙同电诈“金主”,安排武装人员携带枪支分批押运电诈人员从“卧虎山庄”转移至明珍珍管理的“承德公馆”(红房子)及“东湖山庄”。在此过程中,被转移人员发现自己并不能回国,在逃跑过程中,遭到武装人员开枪射击,致使中国籍涉诈人员4人死亡4人受伤。此外,明家犯罪集团在日常管理电诈园区的过程中,还存在伙同、放任“金主”故意伤害不服从管理、不能完成任务的底层电诈人员等行为,涉嫌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



第三,本案涉嫌非法拘禁罪。明家在果敢老街等地设立的多个产业园区,如卧虎山庄等,实际上是对电诈人员进行严格管控的场所。在这些园区里,电诈人员被限制在特定区域内,无法自由出入,他们的行动受到限制和剥夺。此外,明家武装人员在管理电诈人员过程中,使用暴力、威胁等手段,强迫电诈人员留在园区内从事诈骗活动,限制他们的人身自由,涉嫌非法拘禁罪。

第四,本案涉嫌开设赌场罪。明家犯罪集团武装庇护赌博犯罪集团,专门吸引中国公民参与跨境网络赌博,赌资达数十亿元,通过组织中国公民出境赌博或网络赌博的方式,从中获取巨额利益,涉嫌开设赌场罪。

第五,本案涉嫌贩卖毒品罪。明家利用其在当地的家族势力和影响力,构建了庞大的毒品贩卖网络,从毒品的源头获取、运输到销售的各个环节都有参与或组织。并且向包括中国公民在内的人员贩卖毒品,对中国公民的生命健康和社会安全造成了严重威胁,嫌贩卖毒品罪。

第六,本案涉嫌组织卖淫罪。明家利用其在果敢地区的武装力量,为他人组织中国籍妇女出境卖淫提供武装保护,组织实施或者帮助他人实施组织卖淫的行为,涉嫌组织卖淫罪。

二、本案的管辖依据

第一,我国可以依据属地管辖原则对本案行使管辖权。我国《刑法》第六条规定,犯罪的行为或者结果有一项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就认定是在我国领域内犯罪。明家犯罪集团虽身处境外,但他们通过电信网络实施诈骗等犯罪行为,致使无数中国人遭受电信网络诈骗,其财产损失的犯罪结果发生在中国境内,因此我国可以依据属地管辖原则行使管辖权。

第二,我国可以依据保护管辖原则对本案行使管辖权。《刑法》第八条规定,外国人在我国领域外对我国公民犯罪,且按本法规定的最低刑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我国可以行使管辖权。明家犯罪集团针对中国公民实施的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等严重暴力犯罪,罪名的法定最低刑远在三年以上,因此我国可以依据保护管辖原则行使管辖权。

第三,我国可以依据属人管辖原则对本案行使管辖权。我国《刑法》第七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法,但是按本法规定的最高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予追究。

第四,我国可以依据普遍管辖原则对本案行使管辖权。我国《刑法》第九条规定,我国对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所规定的罪行在所承担条约义务的范围内行使管辖权。我国缔结的《联合国禁止非法贩运麻醉药品和精神药物公约》等国际条约,明确将一系列与毒品贩运相关的故意行为确定为各缔约国国内法中的刑事犯罪,包括生产、制造、提炼、配制、提供、兜售、分销、出售、运输、进口或出口任何麻醉药品或精神药物等。明家犯罪集团向包括中国公民在内的人员贩卖毒品,其行为违反了该公约,我国作为缔约国,有义务在其所承担条约义务的范围内对其行使刑事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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