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丰台区政府官网发布了《丰台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京(丰)政地征[2025]1号)》和《丰台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京(丰)政地征[2025]1号)》。


征收土地公告

京(丰)政地征(2025] 1号

北京中建方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实施的丰台区长辛店镇张郭庄村A区棚户区改造土地开发项目配套递路及市政管线项目,巳经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京政地字(2024)200号),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 地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及《北京市建 设征地补偿安置办法》的规定, (自2025年1月22日起, 到2025年2月 11日止)将经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名称、土地用途及征收土地位置

建设单位:北京中建方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丰台区长辛店镇张郭庄村A区棚户区改造土地开发项目配套道路及市政管线项目。

土地用途:城市道路用地

征收土地位置:长辛店北六路南起长辛店北十七路, 北至长辛店 北三十三路, 规划为城市支路, 道路红线宽25米, 长约0. 65公里;长辛店北三十三路西起长辛店北六路,东至长辛店北九路, 规划为城市支路, 道路红线宽20米, 长约0. 25公里;长辛店北十八路西起长 辛店北六路,东至长辛店北九路, 规划为城市支路, 道路红线宽15 米,长约0. 23公里(以土地勘测定界图为准)

二、征收土地权属、 地类、 面积

征收北官镇张郭庄村,集体土地0.7 822公顷(11.73亩),具体 情况如下:



三、征收补偿标准及补偿安置主要内容

涉及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征地补偿标准为90. 83万元/亩, 总计 1065.4359万元。该项补偿中区片综合地价按照丰台区II区片综合地 价标准为40万元/亩;社会保障费用为50. 83万元/亩。涉及集体经 济组织以外的个人及单位补偿按照协议约定标准和方式为准。补偿方 式为全部采取货币补偿。

四、征地安置人员数量及安置方式

依照北京市规定, 本次征地安置农业人口5名;其中2名劳动力由 北京市丰台区北官镇张郭庄村村民委员会进行安置,超转人员2名按照我市有关规定安置。

五、 青苗和地上物依照我市有关规定补偿。

六、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该征收行为(京政地字(2024) 200 号)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可以自本公告期满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市 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丰台区人民政府占用土地预公告

丰占公告 (2025) 1 号

为实现丰台分区规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现发布占用土地预公告:

一、 拟占用土地的位置、 范围、 权属、 用途

位置:丰台区王佐镇西王佐村

范围:东至航南厂, 西至东王佐中路, 南至云岗南路北边线, 北至大灰厂路(具体范围以钉桩成果为准)

权属:丰台区王佐镇西王佐村集体土地。

用途:城镇建设用地

二、 占用土地的目的

本次拟占用土地用于实施丰台区王佐镇西王佐村村民自住楼项目, 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一条规定的情形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

拟于 2025 年 1 月 22 日至 2025 年 2 月 11 日开展土地现 状调查和勘测定界, 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以积极配合

被占用土地单位的具体土地占用补偿安置方案,待勘测调查完成后, 由本人民政府制定并公告

四、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凡在拟占用土地范围内抢栽、 抢种、 抢建的, 一律不予补偿;本公告自 2025 年 1 月 22 日至2025 年 2 月 11 日在占用土地涉及的街镇和被占地村予以张贴, 同步在丰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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