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春节将至,根据《上海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崇明警方深入村居委、企事业单位,向群众持续开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宣传,依法严厉查处非法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营造安宁、有序的节日氛围。
1月12日凌晨,崇明公安分局陈家镇派出所得到群众线索,称辖区一民宅内有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的情况,数量不清。民警随即连夜赶到举报位置,透过该民宅的窗户玻璃,发现房间内确实堆放有大量烟花爆竹,最终一举查获各类烟花爆竹44箱。经查,违法人员章某计划在春节前非法销售烟花爆竹,以此牟取暴利,便从外省多批次、小批量地购置烟花爆竹,避开检查非法运至陈家镇家中,伺机对外销售。目前,违法人员章某因非法储存危险物质被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
1月17日晚,崇明公安分局三星派出所根据线索,当场查获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违法人员1名,烟花爆竹19箱。经查,违法人员李某前期在网络社交平台上发布帖子,表示可以代购烟花爆竹,并收取代购费用。在获取订单后,李某以快递送货员的身份作掩护,驾驶厢式货车往返于崇启两地,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目前,违法人员李某因非法运输危险物质被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
接下来,崇明公安分局各派出所将持续联合村居委干部、平安志愿者,在小区、村庄、商业街、集市等场所张贴海报、悬挂横幅,积极劝阻和制止违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同时警方强调,对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的单位和个人,公安机关将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也希望市民积极举报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通讯员:陈卫国
编辑:陆海华
责编:李琳、顾佳丽
给我点赞和推荐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