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时候所谓的放手与洒脱,不过是在万般无奈、无能为力后为自己找的借口罢了。
——坤鹏论



第十一卷第十二章(2)

原文:

(一)运动的运动也许在两个涵义上存在;

(甲)一个人从白变黑这行动是一个行动主体在行动——在这样行动着的这个人又可以加热,冷却,或挪移,或增大。

但这不可能是变化的变化;

因为这里的主体不是“变化”。

解释:

(一)运动的运动可能在两个意义上是存在的;

(1)一个人从白变黑的这个动变,是这个动变的主体——人——的动变,

对于这个动变的人,还可以有加热、降温或位移或是变大等动变。

但这些都不能算是变化的变化,即白变黑这个变化的变化;

因为在这里的主体并非“变化”。

也就是说,动变的主体是发生白黑动变的那个人,

那个人还可以发生冷热动变,质变,或地点动变(位置变)或增减变动(数量变),

这类附属的变化都属于那个动变的主体——人,

但并不是属于那个白黑的动变,所以不是变化的变化。

原文:

(乙)或是另一主体也许由变化而再变为另一式的存在(例如一个人由疾病变成健康),

但这动变只可附于主体而发生,仍还不可能是变化的变化。

解释:

(2)或是另一个主体可能因变化而再变为另一个形式的存在,

比如:一个人由疾病变为健康,

但是,同样道理,这个动变还是只能依附于主体——人——进行,

仍旧不是从疾病到健康这个变化的变化。

原文:

因为每一动变是由某些事物变为某些事物,生灭亦然;

只是生灭变化之入于对反与运动之入于对反者其道各异。

解释:

因为每一个运动都是由此物到彼物的变化,生成和消灭也是这样;

不过,生成和消灭是向一种对立面,而运动是向另一种对立面。

生成和消灭是两个对立(矛盾)的变化(或者说是最终极的变化),运动是两个对立之间的变化。

原文:

于是,说一事物同时由健康变为疾病,又由这个变化本身变向另一事物。

解释:

于是,说一个事物由健康变为疾病的同时,也从这种变化自身变为另外一个事物。



原文:

明白地,假如这已变于疾病,这当已变到可得进行任何再变的境界(这不能在静止中),

每一变化原不是一些偶然的变化,

再变也当是由某些确定的事物变向于另些确定事物;

所以再变将必是相反的变化,亦即变为健康。

解释:

很清楚,如果一个人生了病,他已经变成了另一种样子(这不能在静止中),

每一个变化本来不是偶然的一些变化,即不会变成随便是个什么样子,

因为变化总是从既定的一种东西变为另一种既定的东西;

因此,再变化必然是相反的变化,既变向对立面,也就是从疾病变为健康。

原文:

然而所有这些变化都只能凭附在某一主体上进行;

例如有一种变化是由回忆变向遗忘的过程,

这种变化只是因为那变化过程所系属的事物在变着,

一时变入有知状态,一时又变入无知状态。

解释:

然而,所有这类变化都只能依附于某一个主体之上才得以进行;

比如有一种变化是从记忆变成遗忘的过程,

因为这类变化只是因为那变化过程所归属的事物在变化,

有时变成有知状态,一时变成无知状态。

本文由“坤鹏论”原创,未经同意谢绝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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