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广辉
法院执行工作事关公平正义“最后一公里”,事关人民群众对司法的信任感与满意度。近日,长春新区人民法院依法执行一起发生在亲人之间返还原物纠纷案件,既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也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86岁的原告张某与被告张长某系父女关系,父女二人因琐事素有积怨。2023年10月初,原告外出访友返回家中时,发现门锁无法打开,遂向物业询问,物业反馈是因为被告强行撬门进入案涉房屋并更换了门锁。此举导致原告无法回家。同时,被告将原告屋内价值约7万元的物品拿走占有。
后原告向长春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控诉被告强占房屋、将原告室内物品甚至其爱人生前遗物全部拿走,导致其老无所依。此案经新区法院审理,判决被告返还房屋并在判决生效后赔偿原告财产损失合计5万余元。
判决生效后,被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原告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新区法院向被执行人送达报告财产令和执行通知书后,对被执行人账户、房产及土地等财产进行查询,发现被执行人银行账户上有5万余元,新区法院依法冻结账户并扣划至执行账户。
关于涉案房屋,执行法官在房屋单元门前张贴执行公告,并与被执行人坐下来面对面沟通,告知被执行人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后果。被执行人一开始态度强硬,多次强调其现在患有疾病,身体状况很差,无法搬家。被执行人的家属也对其进行劝说,但收效甚微。
执行法官敏锐认识到该案与一般腾退案件不同,双方是父女关系,因多年心结亲情不睦。这个案件关键点不是腾退房子,而是腾空父女之间的“气”。
找到了“病灶”,执行法官刘国余开始做双方工作,多次与双方促膝长谈,劝说申请执行人要理解女儿的病情,患病期间女儿情绪是受影响的。对被执行人强调,其父亲已经年逾八旬,在应享受天伦之乐的年纪却老无所依,作为子女应反思自己。经过几轮做双方工作及释法明理,父女间的对立情绪开始消散,一块“坚冰”慢慢融化。在最后一次调解中,双方终于达成了和解,案件顺利执结。
和解次日,张某来到新区法院,兴高采烈地找到执行法官说:“我今天是过来送锦旗的!我的案件已经执行完毕了!我跟她因为这个事情闹了一年啊,现在终于得到了圆满解决,真是太感谢你们了!”
此次成功执行,充分展示了新区法院切实解决“执行难”的信心和决心,彰显了司法权威,有效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也体现了新区法院干警不畏难案、敢于“亮剑”的工作作风。接下来,新区法院将不断加大执行工作力度,打好“刚性执行”+“规范执行”组合拳,进一步将“纸面权益”兑现为“真金白银”,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初审:广辉
复审:韩蕊
终审:姚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