悬赏公告

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法院

悬赏公告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将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罗良春予以悬赏公布,欢迎和鼓励社会公众向人民法院举报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和下落,协助监督被执行人罗良春的高消费及有关消费行为。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罗良春藏匿、转移的财产或者提供被执行人罗良春的下落使案件得以执行的,奖赏举报人执行实际到位款项的5%(法院已发现、已控制但暂未处分的财产不属于悬赏范围)。

本院郑重承诺:将对提供财产线索人员的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严格保密,严禁打击报复。

举报电话:

0737-6831110

15273776380(李法官)


来源: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法院

三审:李 杏

二审:皮宣文

一审:李鑫航

供稿:李 强

2025年第8期之一

总第172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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