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学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减轻孩子校外培训负担,共同营造良好育人环境,近日,惠州市教育局发布了《致家长关于寒假校外培训的一封信》,就寒假期间校外培训问题提出了一系列温馨提示。

据《公开信》内容,家长们应理性看待校外培训的作用,遵循孩子的兴趣和成长规律,多做正面引导教育和亲子陪伴。信中提出了“三个原则”,即尊重孩子意见、遵循孩子自愿参加、不加重孩子身心负担,以指导家长们科学规划孩子的假期生活。

在选择校外教育培训机构方面,《公开信》明确提醒家长们要选择合法机构。这些机构应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并持有《办学许可证》及《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家长们应仔细查看机构的信息公示栏,了解培训机构的办学资质、师资条件、培训合同、投诉举报电话等,综合考虑孩子个性化需求后再作出选择。以上证件应在培训场所显著位置进行公示,无法提供相关证件的机构为违规机构。

针对培训费用的支付问题,家长们应与培训机构签订《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1年修订版),并详细了解培训机构的收费项目、标准及退费办法等。同时,不要一次性缴纳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且不得超过5000元。此外,家长们要存好票据,即保存好维权证据,妥善保管好合同文本、培训机构盖章或负责人签名的招生宣传资料、缴费凭证等,以作为维权凭据。强烈建议通过教育部“校外培训家长端”APP进行网上购课,切勿把资金转入培训预收费监管账户以外的任何账户(包括私人微信、支付宝等)。

家长们应自觉抵制违规培训,不要让孩子参加任何形式的隐形变异学科培训,以及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和参与的有偿补课。同时,正规机构不会开设在居民住宅、车库、地下室等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场所。

如发现校外违规培训行为,请及时向辖区教育行政部门反映情况。

温馨提醒:

惠州市辖区范围内所有校外培训机构,都要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式样如下)。



只要是没有办学许可证(不管是否有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者其他证书)的校外培训机构,都不是合规机构。在缴费之前务必亲自查看培训机构是否持有办学许可证,不要报读未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校外培训机构。

采写:南都记者 王诗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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