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简介:方朝晖,清华大学人文学院历史系教授、博士生导师,孔子研究院特聘专家,山东省尼山学者。作者授权发布。
最近网上流传着这样一篇文章,标题如下:
论皇权专制制度的合理性、正当性和进步意义
还有一篇内容完全一样的文章,被这样标示:
读者看到这样的标题,特别是下面这个标题会作何感想?是不是认为我在论证“皇权专制制度的合理性、正当性和进步意义”呢?
老实说,我一开始看到这篇文章,根本没当回事,也没打算回应。后来发现我的大学同学在国外的居然也在群里讨论此文,并问我的看法;而我身边的同事及朋友,也有好几位问及我。看来这篇文章通过主流网络疯传,影响还不小。考虑到这篇文章对我构成的负面影响,我还是决定趁岁末空闲回应一下,主要是希望无论是认识还是不认识我的人,不要受这篇造谣、诽谤性质的文章的影响。
首先我要指出,这篇文章中提到我的那篇文章,是我近十五年前在《中华读书报》发表的一篇短文,原名“怎么看‘尊王’、‘忠君’和‘三纲’——读刘泽华、张分田“国学”论文有感”(2010年2月10日)。由于发表时间过久,目前拙文在网上已很难搜到(相信是有心人将拙文传递给了此文作者),但是在《爱思想网》我的个人专栏里仍能找到,我把网址贴上:https://www.aisixiang.com/data/50003.html。建议读者有空先读原文,再下判断。
其次,我之所以说这篇文章带有造谣、诽谤的性质,是因为它的标题让人以为我在论证“皇权专制制度的合理性、正当性和进步意义”。事实上,我在文章中从未讨论过什么“皇权专制制度”,更无一处使用过这样的术语。
拙文确实讨论了中国古代的君主制,但因为这位作者将君主制等同于皇权专制制度,于是想当然地认为我在为皇权专制制度辩护。大家知道,君主制是不是可以与皇权专制制度划等号,是需要加以辨析的。且不说没有人认为今日英国、日本仍未废除的君主制等于皇权专制,亦且不说钱穆先生等人早在上世纪40年代或更早即已强烈批评将君主制等同于皇权专制,关键是拙文并未讨论皇权专制。作者在立论前是不是应该问问,我是不是同意他的预设、即将君主制等同于皇权专制呢?岂能因为自己将君主制等同于皇权专制,就枉顾他人观点,忽视前贤研究,将自己的预设强加于人呢?
换言之,退一万步讲,即使我错了(我当然不认为自己错了),某君可以将君主制等同于皇权专制;但由于我的文章并未预设此前提——正如拙文开头批判民主/专制二分思维所提示的那样,还是不能认为我讨论君主制是在为皇权专制辩护,因为在我这儿并没有把两者当作一回事。
其次,这篇文章的立论方式十分想当然。它认为我在文章中使用了这样的“三段论”:
前项:古代与中国相似的民族或国家,都实行君主制,君主制的生成具有必然性;
中项:必然产生的制度是好的;
结论:所以君主制是好的———古代人类唯一有效制度。
让人啼笑皆非的是,这个“三段论”根本不是我的,而是作者强加给我的。这个三段论的“中项”与“结论”非但在拙文中找不到,也是我坚决反对的。我无论在文章中还是现实中从未表示或主张过“君主制是好的”,或者是“必然产生的制度是好的”。我反复强调的只是君主制在“特定历史条件下”的必然性和合理性。
明明我只是针对“特定历史条件下”来说君主制的必然性、合理性,却被说成我主张君主制可以超越历史条件,在抽象、笼统的意义上是好的。这真是叫人无语。其根本原因是作者过度从“诛心”角度来揣测我,以至于将我所反对的观点说成是我的观点。
我一向对专制和专制制度深恶痛绝,因为我信奉儒家王道思想。大家知道,儒家主张王道、反对霸道,倡导以德服人、反对以力服人,赞美“以善养人”、批评“以善服人”(《孟子·离娄下》)。这是几千年来儒家政治思想的一贯立场,也是我坚定不移信奉的信条。我一直站在这一立场批评专制,怎么反而成了专制的辩护者呢?
由于文章的作者深陷在我所批评的民主/专制二分式思维中,奉文化进化论立场,受制度决定论支配,认为只要是非民主制度都是专制制度;于是任何对君主制的辩解,哪怕明明是强调“特定历史条件下”的必然性和合理性,都被上纲上线在为专制制度辩护。乃至将我坚决反对的观点说成是我的观点,给我扣上论证“皇权专制制度的合理性、正当性和进步意义”这顶大帽子,真是够吓人的啊。
在此我强烈建议有关网络平台,不要发布这种经不起推敲的文章。这种通过人为捏造标题党的方式写成的文章,在主流网络传播,影响恶劣,害人不浅,可以说犯了法律上的造谣或诽谤罪。
2025年元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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