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固士(天津)建筑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今特书此函,以正视听,向你司严正指出关乎员工切身权益的重大问题。
近期,一桩丑事浮出水面,令人心寒。你司在处理员工离职退工事宜时,竟弄虚作假员工离职原因,未按照2024年11月25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中的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原因进行申报,而是以“协商一致劳动者提出”进行了申报,导致员工在被辞退后无法按期领取失业金。这般行径,完全背离了企业应有的担当与责任,更与基本的商业道德准则背道而驰。
从法律层面审视,《劳动合同法》第八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需遵循诚实信用原则订立、履行劳动合同。你司此举,无疑是公然无视法规,肆意践踏法律红线。《失业保险条例》赋予非因个人意愿中断就业员工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权利,而你司的弄虚作假,硬生生地将员工本应享有的这一保障权益剥夺,使其在失业困境中雪上加霜,生活陷入窘迫。
往大了说,这已不单单是对员工个体的伤害。失业保障体系作为社会稳定的基石之一,你司的行为是对整个社会保障网络公正性的恶意破坏,如同在和谐社会的锦缎上撕开一道口子,引发社会公平正义的震荡。员工怀揣梦想与热忱投身工作,为你司发展挥洒汗水,换来的却是这般冷酷对待,怎能不让人心寒、让人气愤?
望你司即刻醒悟,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主动承担后果,向受害员工诚恳致歉,弥补其遭受的损失,重新拾回企业的良知与公信力。
特此告知!
2025年1月10日
失业金领取条件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