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在课间玩闹戏耍是一件很平常的事,但是不小心弄伤了小伙伴怎么办?12月12日,靖远县法院受理一起因中学生课间玩游戏,而导致其中一名学生大门牙受损的健康权纠纷案件。
案情简要
张某与强某系某中学同学。2023年12月17日晚自习课间休息时,二人在同学的簇拥下玩互背游戏,但由于双方体格差距较大,在此过程中,张某不慎受伤,被送往医院治疗。经医院诊断张某伤情为:牙冠根斜折;牙冠根粉碎性斜折。张某及其家属为此花费医疗费9746元。后双方就赔偿费用协商未果,张某遂向靖远县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审理裁判
法院审理认为,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该案原、被告在互背游戏中发生意外,致使原告受伤。因互背游戏本身存在着一定风险,而原、被告在该意外发生时均已年满十八周岁,系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对该活动存在的危险性应有一定程度的认知,故均应当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原告的受伤是在游戏过程中发生的意外,被告对原告的受伤后果虽无明显的主观过错,但原告的受伤与被告的共同参与该风险游戏存在因果关系,则被告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同时,原告自愿与被告玩存在伤害风险的游戏,以致自已受伤,应自行承担部分损失。因原、被告对意外产生都有一定的过错,则应承担同等责任,据此确定由被告按50%的比例承担对原告的赔偿责任。故判决被告应赔偿原告医疗费为4873元。判决送达后,双方当事人均未上诉。
爱玩是孩子的天性,但在教室内追逐打闹存在危险,参与者既是危险的潜在制造者,又是潜在承担者。学生如果因此受伤,双方都要承担一定的责任。安全教育是家庭和学校需要共同承担的责任,家长作为学生的第一责任人应该配合学校做好安全教育工作,而学校不仅应该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还应该在安全管理中尽职尽责,营造更有保障的学习成长环境。
来源:靖远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