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虽小,但连着千家万户,是党和政府联系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提升社会治理效能,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

我国已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不断提升,对城乡社区服务提出了更高要求。

11月30日,第二届城乡社区高质量发展论坛暨2024全国城乡社区高质量发展典型案例发布会(以下简称“论坛”)在人民日报社举行。本届论坛由人民日报社《民生周刊》杂志社主办,论坛聚焦“党建引领,筑牢社会治理共同体”。


第二届城乡社区高质量发展论坛现场

来自全国20多个省份的领导干部、专家学者和城乡社区代表等近200人参加了论坛,就基层治理的先进经验和创新模式展开交流,探讨如何进一步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及凝聚城乡社区治理合力等问题。

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创新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党的根本宗旨,也是基层治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人民日报原副总编辑、中国政策科学研究会会长马利表示,我们要坚持党对基层治理的全面领导,把党的领导贯穿基层治理全过程、各方面。以党建引领,凝聚多方力量,提升基层治理水平。

“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创新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也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策部署的实践举措。”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社会和生态文明教研部民生保障教研室主任李志明说。

李志明认为,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创新,就是要更加注重党的基层组织体系建设、发挥党组织领导作用,通过政治引领、组织引领、能力引领、机制引领,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的决策部署落实到基层治理的各环节和全过程,将党组织的政治优势与政府的资源整合优势、企业的市场竞争优势、社会组织的群众动员优势结合起来,不断增强党组织在基层治理中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不断增强基层治理创新的整体性和协同性,形成“一核多元”的基层治理格局,使得各方行动主体在制度化的权责框架下达成治理共识,共同推动基层社会走向“和美善治”。

据统计,截至2023年底,全国党的基层组织已达517.6万个,比2022年底净增11.1万个,增幅为2.2%。在城市构建了市、县(市、区)、街道、社区四级联动的工作体系,在乡村形成了乡镇、村、组三级联动的网络结构,实现了基层治理的党建网络全覆盖。

近年来,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方面涌现出很多典型案例,比如,河北雄安新区容西片区坚持党建引领,共建完整社区。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以“小牛哥”党建之钥开启快递物流业融入基层治理之门,山东省鱼台县强化党建引领推动物业服务管理有效融入基层治理。

总结并推广城乡社区高质量发展的新做法、新模式

论坛上发布了“2024全国城乡社区高质量发展典型案例”名单,这些案例有的来自组织部门、社会工作部门、政法委、纪委,有的来自民政部门、农业农村部门、住建部门、法院,还有的来自高校、企业、社会组织。这些部门和单位团体从不同的角度开展社区建设和治理,增强社区的公共服务能力,不断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民政部原部长黄树贤致辞。

“社区高质量发展是基层治理的核心问题。”民政部原部长黄树贤在致辞中表示,全国城乡社区高质量发展典型案例征集活动,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关于基层治理论述摘编》,挖掘、总结并推广城乡社区高质量发展的新做法、新经验的具体行动。

黄树贤认为,梳理、总结、发布基层治理典型案例,加大宣传推广力度,以点带面推动各地基层治理水平整体提升,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要在典型案例中领悟问题解决之道。”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学院教授王水雄说,“共建共治共享”原则中三个“共”之间其实是相互依存的,没有共建时的同甘共苦,就不会有共治时的责任担当,也就不存在共享时的雨露均沾。

王水雄提出,社会治理需要不断提高包容性,动员人民群众广泛参与,在党建引领下推进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畅通渠道、集思广益,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创新,把小矛盾、小问题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同时,社会治理需要实现有效性,实现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切实提高社会治理的系统化、社会化、精细化、法治化、智能化水平。

在各类问题的解决中,各地探索出城乡社区治理和高质量发展的新做法。比如,四川天府新区创新实施小区架空层改造提升工程,有效推动“民生痛点”变“治理亮点”。北京市海淀区永定路街道找准痛点,系统施治,探索国企改革住宅小区治理之道。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强化物技合力,多维赋能守护社区安全。

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

“大厦之成,非一木之材也;大海之阔,非一流之归也。”新时代新征程,必须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

中央社会工作部一局(筹)原牵头负责人、中国社区发展协会会长陈越良表示,社区治理共同体具有厚重的时代价值。治国安邦,根在基层,重在社区,社区既是党的执政根基所在,又是社会治理的重心,更是建设基层社会治理共同体的前沿阵地。

他认为,建设社会治理共同体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从小处入手、精心谋划、因势利导,循序渐进、稳步推进。构建社区治理共同体能够有效提升社会治理效能,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增进人民福祉。

“妥善协调各类利益关系,有效防范和化解各类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安定有序,日益成为社区治理的重要任务。”陈越良说,通过社会治理共同体,建立起社会联系、社会关系,有利于找回传统熟人社会特征,形成现代社会发展所需的社会整合,为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

在乡村治理方面,农业农村部原巡视员、首席农业经济专家关锐捷认为,不断完善创新农村经济体制和乡村治理,是新时期深化农村改革、促进经济发展的重中之重。

关锐捷提出,必须将维护农民权益放在首要位置,坚持尊重广大农民的首创精神,坚持农村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着力于建立健全法律法规制度,构建适应农村经管的组织保障,牢牢把握至关重要的底线思维:一是不以减少基本农田为代价,二是不以破坏生态环境为代价,三是不以损害农民权益为代价,四是不以颠覆集体所有制为代价。

清华大学社会科学学院政治学系主任杨雪冬在调研中发现,在建设社会治理共同体中依然存在一些问题,比如见物不见人、重投入轻情感、重形式轻实质、重行政命令轻公众参与、重统一推进轻分类指导、重眼前轻长远等。

“社会治理共同体本质上是一种情感共同体、认同共同体。”杨雪冬表示,在社会治理共同体建设中,一定要发挥人民的主体性,要通过多种渠道让他们参与,将个人情感与社区的认同连接在一起。

在建设社会治理共同体方面,很多地方进行了探索,比如,福建省石狮市用好“加减乘除”法,打造全域社会治理共同体;江苏省南京市江北新区通过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进行“关系空间的重构”,构建基层公共服务治理共同体;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横岗街道探索“商户共建联盟”治理商圈新模式。

“社区治理共同体建设的要诀在‘合’。”陈越良表示,社会治理共同体的共识根基来自人民发自内心地拥护和自觉遵从的社会通行的规范体系。

陈越良提出,建设社区治理共同体需要在党建引领下,发挥社区各方面的智慧和力量。要坚持主流价值导向,坚持文明共识引领,把社会认同贯彻始终。要坚持依法治理、良法善治。要不断创新组织动员居民群众的形式路径,切实做到社会治理为了群众,治理依靠群众,治理的成果由群众共享。

原文刊载于2024年第25期《民生周刊》杂志

原标题:《第二届城乡社区高质量发展论坛在京举行 党建引领,筑牢社会治理共同体》

记者 | 罗燕

编辑 | 姜玉函

责编 | 李雪

出品 | 民生周刊新媒体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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