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耀梅,女,河北省阜平县人。16岁开始从事抗日工作,任罗峪村妇救会主任和平阳区委委员。1939年加入中国共产党。为发动全村妇女参加抗日工作,编写了通俗易懂的《妇女解放歌》,经常组织妇女开会、学文化、讨论抗战必胜的道理。还带领妇女们把生产、站岗、放哨、送公粮等抗日工作都担当了起来。



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刘耀梅始终秉持着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为了党和人民的事业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她在工作中积极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动员广大妇女投身到抗日斗争中去。她不仅关心妇女群众的生活,更注重培养她们的思想觉悟和文化素质,让她们成为有知识、有文化的新女性。

在战场上,她也表现出了非凡的勇气和智慧。她利用自己的语言天赋和聪明才智,与敌人进行巧妙周旋,成功地掩护了我军的伤员和物资。她还积极参与破坏敌人的交通、通信线路等工作,为我军提供了重要的情报和帮助。1943年11月,日军荒井部队血洗阜平县平阳乡。11月18日,刘耀梅不幸被捕,面对敌人的严刑拷打,坚贞不屈。寒冷刺骨的晚上,仅穿单衣的她,在柴棚里唱起革命歌曲。恼羞成怒的日军荒井将她绑在树上,一刀一刀割她身上的肉。她因剧烈疼痛一次又一次地昏死,醒来继续痛骂敌人。在折磨了整整三天后,无计可施的敌人将刘耀梅掏心砍头,残忍杀害。



刘耀梅烈士的事迹告诉我们,只有坚定信仰、勇往直前才能战胜一切困难和挑战。我们要学习她的革命精神,发扬她的优良传统,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不懈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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