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治通鉴》原文

高祖武皇帝一天监二年(癸未,公元五零三年)

魏既罢盐池之禁,而其利皆为富强所专。庚午,复收盐池利入公。

高祖武皇帝二天监五年(丙戌,公元五零六年)

初,魏御史中尉甄琛表称:“《周礼》,山林川泽有虞、衡之官,为之厉禁,盖取之以时,不使戕贼而已,故虽置有司,实为民守之也。夫一家之长,必惠养子孙,天下之君,必惠养兆民,未有为人父母而吝其醯醢,富有群生而榷其一物者也。今县官鄣护河东盐池而收其利,是专奉口腹而不及四体也。盖天子富有四海,何患于贫!乞弛盐禁,与民共之。”录尚书事勰、尚书邢峦奏,以为:“琛之所陈,坐谈则理高,行之则事阙。窃惟古之善治民者,必污隆随时,丰俭称事,役养消息以成其性命。若任其自生,随其饮啄,乃是刍狗万物,何以君为!是故圣人敛山泽之货,以宽田畴之赋;收关市之税,以助什一之储。取此与彼,皆非为身,所谓资天地之产,惠天地之民也。今盐池之禁,为日已久,积而散之,以济军国,非专为供太官之膳羞,给后宫之服玩。既利不在己,则彼我一也。然自禁盐以来,有司多慢,出纳之间,或不如法。是使细民嗟怨,负贩轻议,此乃用之者无方,非作之者有失也。一旦罢之,恐乖本旨。一行一改,法若弈棋,参论理要,宜如旧式。”魏主卒从琛议,夏,四月,乙未,罢盐池禁。

高祖武皇帝四天监十七年(戊戌,公元五一八年) 

是岁,魏太师雍等奏:“盐池天藏,资育群生,先朝为之禁限,亦非苟与细民争利。但利起天池,取用无法,或豪贵封护,或近民吝守,贫弱远来,邈然绝望。因置主司,令其裁察,强弱相兼,务令得所。什一之税,自古有之,所务者远近齐平,公私两宜耳。及甄琛启求罢禁,乃为绕池之民尉保光等擅自固护;语其障禁,倍于官司,取与自由,贵贱任口。请依先朝禁之为便。”诏从之。

高祖武皇帝八大通二年(戊申,公元五二八年)

会有诏废盐池税,稚上表以为:“盐池天产之货,密迩京畿,唯应宝而守之,均赡以理。今四方多虞,府藏罄竭,冀、定扰攘,常谓之绢不复可收,唯仰府库,有出无入。略论盐税,一年之中,准绢而言,不减三十万匹,乃是移冀、定二州置于畿甸。今若废之,事同再失。臣前仰违严旨,而先讨关贼,径解河东者,非缓长安而急薄阪,一失盐池,三军乏食。天助大魏,兹计不爽。昔高祖升平之年,无所乏少,犹创置盐官而加典护,非与物竞利,恐由利而乱俗也。况今国用不足,租征六年之粟,调折来岁之资,此皆夺人私财,事不获已。臣辄符同监将、尉,还帅所部,依常收税,更听后敕。”


《资治通鉴》译文 

天监二年(癸未,公元503年)

北魏撤销了关于盐池的禁令之后,盐池的利益都被富豪们所夺去。庚午(二十日),北魏重新宣布收盐池之利入公。

天监五年(丙戌,公元506年)

起初,北魏御史中尉甄琛上表讲道:“《周礼》中制定了专管山林川泽的山虞、林衡、川衡、泽虞之官,制定了关于山林川泽的严厉禁令,这是使百姓在规定的时令内获取利益,而不让随意乱砍滥取,所以虽然设置了这样的官员,实际上却是百姓自己守护。一家之长,必须抚养他的子孙,天下之君,必须惠养万民,没有做父母吝啬醋酱、富有天下万物而专占一物的。如今朝廷独霸河东的盐池而坐收其利,这是专奉口腹而不及四体。天子富有四海,何患于贫!所以,乞请放松盐禁,与民共享其利。”录尚书事元勰和尚书邢峦也上奏,认为:“甄琛所讲的,坐着谈论则高明合理,而实际执行则行不通。我们认为古来善于统治百姓的,必定升降依时,丰俭随事,役使养育互为消长以成全他们性命。如果任其自生自长,随其饮水啄食,那是把百姓当作刍草狗畜,还要君主做什么呢?所以,圣人获取山泽之货,收取关市之税,来补助田亩什一之赋之不足,以供国用,此处取来用到彼处,都不是为了自己,正所谓利用天地的出产,施惠于天下之民。如今禁止私人采盐,已经实行了很长时间了,集中其财富而使用,是为了维持国家和军队的开支,并不是专门为了供给皇宫的饮食,以及后宫的服饰玩物。既然不是为了皇上一人享乐,那么让老百姓获利同让国家获利都是一样的。然而,自从禁盐以来,官员们多有不经心的,收支出纳中间,或者有不按照法令执行的行为。因此,使老百姓抱怨在心,商贩们非议在口,这只不过是管理者无方,并非是制定禁令的人有过失。一旦撤销盐池禁令,恐怕有违于本初之意。一行一改,没有定法,正如奕棋者那样举棋不定,所以按理而论,应该维持过去的样子而不变。”宣武帝最终采纳了甄琛的建议,夏季,四月乙未(初一),撤销了盐池禁令。

天监十七年(戊戌,公元518年)

这一年,北魏太师元雍等人上书说:“盐池是上天的宝藏,用来养育众生,前代都为此制定了一定的禁令,这并不是为了和百姓争利。但是由于人们都想通过盐池来获利,因此取用没有法度,或者被豪门贵戚封占,或者被临近的百姓独自把守,以致那些贫弱之人和远道而来的人都望池兴叹,不能获其利。因此就设置了一个主管部门,令其裁决、督察采盐事务,使强弱都一样,务必使大众都得到利益。征收十分之一的税收方法,自古以来就有,其目的是为了使远近平均,对公对私都有好处。等到甄琛启请解除了盐池禁令之后,盐池就被绕池而住的百姓尉保光等人擅自霸占起来,据说他们所立的限禁,加倍地超过了官府的限禁,取与由他们定,盐价贵贱由他们说。请求按前朝的做法对此加以限禁才好。”北魏孝明帝诏令采纳了这一建议。

 梁武帝大通二年(戊申,公元528年)

这时候正赶上孝明帝下诏书要废除掉盐池税,于是长孙稚便上书申明自己的看法:“盐池是天然物产,靠近京城,正应该把它当作宝贝好好守护,依据常理均衡地补给百姓。当今之时,四方多难,国家府库空虚,冀州、定州叛乱纷起,国家正常的户调绢帛无法收上来,一切全靠府库的储备,只有支出,没有收入。大致估算一下盐税收入,一年之中,按绢的价值计算的话,不少于三十万匹绢的收入,这就犹同将冀州、定州这两个州置于京郊一样。现在如果再废除盐池税的话,那可就是两次失计了。臣上次之所以敢违抗您的圣旨,没有先讨伐关内的贼兵,而是先径直解除了河东之围,这并不是以长安为缓而以蒲反为急,而是如果一旦失去盐池,则三军势必会缺乏粮食。上天助我大魏,这一计策果然是正确的。过去孝文帝太平之年,什么都不缺少,尚且创置盐官对盐池加以管理、保护,那样做的目的,并不是要跟老百姓争利,而是担心由于利益冲突而导致社会动乱。何况当今国家财政不足,租税已经提前征收了六年,户调已经折合到明年,这些都是掠取百姓私财的措施,事情出于不得已。我这就让那些管理、保护盐池的将、尉们,回去率领他们的部下,仍按往常一样征收盐税,是否废除,再听陛下以后的诏令。”

该段历史解读请参看本公号同期发布文章:盐业专营真的是与民争利嘛?要国营还是要民营呢?从北魏的盐禁政策的反复说起-细品《资治通鉴》之南北风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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