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守刚/文 在《大转型》一书中,波兰尼描述了市场原则的扩张与社会反抗市场原则扩张这一双重运动,认为正是这双重运动塑造了我们时代的政治与经济状况,并告诉我们延缓市场原则的扩张速度可能是有益的。但是,市场原则扩张的大方向毕竟是无法阻挡的。在《致命的自负》一书的不同部分,哈耶克(1899-1992)从思想史的角度探讨了一个与此相关的重要问题,那就是为什么有人(特别是知识分子)会反对商业活动或者说市场秩序?

在哈耶克看来,市场秩序或者他所命名的“人类合作的扩展秩序”(简称“扩展秩序”)曾为人类生存和文明扩展作出过巨大的贡献。可是,人类社会对商业活动或市场秩序的反对,在人类历史上却有着根深蒂固的传统。其实,在中国西汉时期诞生的文本《盐铁论》中,就能看到“盐铁会议”上文学贤良对商业活动的抨击,认为它败坏了社会风气,破坏了社会的道德基础(“散敦厚之朴,成贪鄙之化”)。在《欲望和利益》一书中,赫希曼也说过,西方自古以来也有这样的传统,特别是基督教曾在中世纪早期严厉批评商业买卖和借贷生息。到了近现代,思想层面对商业活动或市场的反对意见更一度达到高潮。

在哈耶克看来,这种对市场的反对,既基于某种本能,又出于理性的思考。接下来我们一起看看哈耶克的相关讨论。哈耶克提醒我们注意,人类要进一步发展,就必须克服来自本能和理性两个方面的反市场意见。

人类在本能上对市场的反感

在哈耶克看来,对市场秩序的反对,首先源于人的本能,“扩展秩序中的规则与把小团体结合在一起的本能直觉是相互冲突的”。在小团体中,我们遵循的道德原则是休戚与共的情感与利他主义的行为,这跟市场秩序中的利己主义计算是不一样的。可是人类的本能是在小团体中培养起来的,因此天然地亲近小团体中的道德规则,渴望四海之内亲如兄弟,因而不自觉地反对市场中的算计行为。

哈耶克的意思是,从人类整体历史看,人是从原始群落这样的小团体中发展而来的。在原始群落,野蛮人并不是孤立的人,他的本能是“集体主义的”。因此,世界各地都有类似于人与人之间相亲相爱的远古黄金时代的传说,这些都是对原始群落生活的一种本能的追忆。从我们个人自身的成长经历看,即使到了现代,大多数人也都是从不计利益、只讲感情的家庭环境中成长起来的,因而在本能上渴望于家庭之外的更大范围中享受到亲如一家的温暖。如果在超越小团体之外的大范围群体秩序中,找不到小团体中的休戚与共的情感与利他主义行为,人就会在本能上产生对这种秩序的厌恶。自古以来人类反对(通过利己计算而合作的)市场秩序的倾向,大都源出于此。

哈耶克至少从两个方面来描述这种源于本能的对市场的反对。

第一,由于与外人打交道而引起的本能的反感。这是因为,商业活动意味着,不仅只有一部分人可以通过跟外人打交道而获得独有的、非集体的知识(因为能够获准和平地进入外邦人的领地的只有个人,而不是他的群体),而且还会把小群体中有人需要的必需品转给外人或者说陌生人而不是自己人。这样一种与外邦人进行有利可图的商业活动,必然进一步强化原始小群体中已经发生的关系的破裂。

第二,商业活动的技巧让人本能上产生一种晦暗不明的反感。由于商业活动在表面上并未增加产品的数量,仅仅把物品转转手,就能让人获利,对此人们可能把它归入巫术之列,或者认为这种技巧所依靠的不过是“设套行骗或狡猾的心计”。即使在最低程度上,这样的商业技巧也会受到人们的贬低。商业技巧还高度依赖于保密和不确定的知识,这不仅破坏了小群体中的那种信任感和共享性,而且会让人们意识到自己必须严重依赖无法了解或控制的人的努力。不管对于从事还是回避这种事情的人来说,结果都是令人沮丧的。因此,自远古以来,商业活动就被人看作“不仅和物质生产判然有别,不仅混乱而多余,不仅是一种方法上的错误,并且是令人生疑的、低俗的、不诚实的和可耻的”。对此,中国民间的说法是“无商不奸”。

哈耶克认为,这种从本能上对市场表示的反对,在相当程度上也是很多宗教的渊源。它不仅存在于传统社会的宗教中(如《欲望与利益》一书说到的,基督教对商业的反对),实际上也表现在现代社会的宗教中。哈耶克在这里主要指的是19世纪以来成千上万名新型的宗教革命家,认为他们把自己的反对热情发泄到了财产和家庭头上,并且号召用原始的本能来反对这些限制。

信任市场,哪怕它超出我们的本能

在上述讨论的基础上,哈耶克提出了他的结论:必须信任市场秩序,哪怕它超出我们的道德本能。在他看来,人类正是在克服这种道德本能的前提下,才发展出市场秩序并取得文明的发展。他说,人类正是因为发展并学会了遵守一些禁止他按本能行事的规则(先是在狭小的部落里,然后又扩展到更大的范围),不再依靠参与者对事物的共同主观感受,才能建立我们今天的文明。原因很简单,那就是,跟小团体中的集体主义本能活动相比,市场的运行更为有效,因为市场在汇集及处理信息方面功效突出,使我们可以利用分散而难以全面了解的知识,由此形成了一种超越个人的模式。市场秩序也更有助于人类的发展,市场秩序中的各种结构、传统、制度和其他成分,是在对各种行为习惯方式进行选择中逐渐产生的……遵守规则的群体能够更成功地繁衍生息,并且能够把外人也吸收进来。

因此,哈耶克认为,市场秩序产生后,人们再也没有必要像小团体那样在统一的目标上求得一致,依靠市场我们可以运用广泛分散的知识和技能,将其随时用于各不相同的目标上(但需要遵循相同的规则)。他说,小群体的行为可以受一致同意的目标或其成员意志的引导,而同样作为一个社会的扩展秩序,它形成了一种协调的结构,却是因为其成员在追求不同的个人目标时,遵守着相同的行为规则。

不仅如此,哈耶克还反复强调,市场秩序下的规则虽然与人类源于小团体的集体主义本能相冲突,但并非不道德。这是因为,从结果来看,扩展秩序以一种单凭良好的愿望无法做到的方式,弥补了个人的无知,因而确实使我们的努力产生了利他主义的结果。

人类出于理性对市场的反对

在哈耶克看来,对于市场秩序的反对,不仅仅来自人类的本能,也来自人类的理性。这样的反对意见更多地出现在现代,并特别体现在一批知识分子身上。

哈耶克提出,要使一种习惯或发明得到维系,需要有两个条件:第一,必须存在着能够使某些行为方式代代相传的条件,而这些行为方式的好处未必已经得到人们的理解或赞赏;第二,保留这些习惯的群体必须是取得了明确的优势,使他们能够比另一些群体更为迅速地扩张,并最终胜过(或同化)那些不具备类似习惯的群体。不过,市场秩序虽然已确保了西方世界的人群在生存竞争中具有优势,但由于市场秩序的好处未得到人们(尤其是许多知识分子)的理解,因此遭到他们从理性角度所表示的反对。

这种从理性出发对市场的反对,首先源于市场秩序自身的复杂性。哈耶克说,以货易货一旦被间接的货币交换所取代,易于理解的事情便消失了,由此开始了一个人与人之间的抽象过程,它大大超出了最聪明的个人的认知能力范围。在很多知识分子看来,凡是人类理性不能理解或不能加以证明的东西就应该抛弃(即怀疑一切的笛卡尔主义),没有经验和推理——不管它是归纳的还是演绎的——的基础,一切信念都是不可接受的。在现实中,越是受教育多的人,越不愿意屈从于一些不可理解的指示,如市场价格给出的信号,而想把经济活动控制在自己理性可以把握的范围内,计划经济的基础源自此。

从理性出发反对市场,其次源于知识分子对理性认识能力的过度自负上。哈耶克说,理智的人倾向于过高地估计理智,倾向于认为必须把自己的文明所提供的优势和机会,一概归功于特意的设计而不是对传统规则的遵从。他们会认为,如果运用人类的理性,通过对任务进行更理智的思考,甚至更为恰当的设计和理性的协调,就能消灭世间一切不可取的现象。这样一种思想倾向,不但会让人不由自主地赞成对经济实行集中计划和控制,而且坚信人类理性能够设计和协调经济活动。

哈耶克的意思是,过度相信理性的知识分子,看不到在理性之外还有有用的知识。他们认为应该只凭借人类理性来建立制度,以取代理性所无法把握的市场秩序。在他们看来,这样的理性制度可以把我们重新带回天国,使我们有能力征服世界。此处所说的理性制度,哈耶克指的是由中央计划机构决定财产使用的制度。这样的理性主义的观点,“影响既广且深”。

哈耶克反复强调,这样的理性主义者或者说知识分子,存在的最大问题是,以为自己可以像设计部件一样对整体进行精心设计。这是一个壮丽的、雄心勃勃的、崇高的、勇敢的错误,因为他们无视理性在理论中的局限性,不考虑由历史信息和科学信息组成的世界,总是漠视生物科学和经济学之类有关人的科学。这些知识分子并不明白,人类大部分知识的获得,并不是依靠自己的直接经验或个人理性,而是来自通过学习才能得到的传统,而且对传统还要进行不间断地筛选。在此过程中,个人需要承认并服从那些无法用传统理性学说加以证明的道德传统。而传统选择过程的产物是那些非理性的,或不如说是未经证明的信念,这些信念超出任何人的知识范围和意图。就是说,在我们接受的传统中,虽然有许多个人理性不能证明的东西,但并不能因此把它们抛弃。

坚守市场,哪怕它超出我们的理性

哈耶克呼吁,知识分子应该信任市场秩序,哪怕它超出了我们的理性。他强调,市场秩序很可能是宇宙间最复杂的结构,人类理性事实上没有能力加以全部理解或掌握,人要承认自己力量的局限性。市场作为人类交往的扩展秩序,来自一个大大超出人类的视野或设计能力的甄别和选择的变异过程。事实上,它处在人类的知识和理解范围之外,“现代市场秩序在不断进行自我调整时所针对的事件,当然是任何人都不可能全部掌握的”。可是,我们不必因此对理性感到沮丧,更不必怀疑市场。

在哈耶克的眼中,通过市场进行资源配置,是由非人格的过程完成的,在这个过程中,为了自己的目标采取行动的个人,确实不知道而且不可能知道他们相互交往的结果。市场这样的结构,倾向于利用局部的和零散的信号,适应任何个人都不知道或预见的条件,即使这种适应绝没有达到完美的程度。市场的运行,是由经过环环相扣的众多个人来传播一些信号(譬如价格),每个人都以不同的组合方式,传递着抽象的市场信号流。按照市场价格进行核算和分配,能够使我们发现的资源得到集约化的运用,引导生产服务于各种生产者无法想到的目的,使每个人都能有效地参与生产交换。哈耶克告诫我们,就有效配置资源来说,除了市场之外,我们别无他法,离开由竞争性市场形成的价格的指导,不可能对资源进行精心的合理分配。

需要再次强调的是,哈耶克所说的市场秩序,一定是以私有财产(或者他所谓的“分立的财产”)为基础的。只有承认个人有权支配自己的财产,才有利用自己的知识参与市场合作的自由(因为产权明确才会有有效的交易)与动力(只有对利润的追逐才能激励人们参与市场合作)。哈耶克的说法是,我们的整个生产规模变得如此之大,完全是因为我们通过各有其主的财产的市场交换过程,能够利用广泛分布的有关具体事实的知识,来配置各有其主的资源。

市场秩序是人类自由的保障

为了进一步地鼓励人们相信市场,哈耶克还反复地强调市场秩序是人类自由的保障。他所说的自由,就是允许个人追求他自己的目标。因此,一个自由的人,就是在和平年代不再受共同体具体的共同目标束缚的人。此处的意思是说,市场秩序的本质并不是我们通常理解的竞争(当然竞争不可少),而是让每个人都有可能利用细分的市场来实现自己的目标,彼此共存而不干扰。当然,要让这种自由追求成为可能,还要有规定明确的个人权利(例如财产权),并界定每个人能够把自己所掌握的手段用于个人目标的范围。

在此基础上,若要让所有的人都能尽可能多地做到追求自己的目标,就应该用抽象规则对一切人的自由进行统一的保障。就是说,在市场秩序下,人无需服从大共同体的具体目标,而只需遵循抽象的规则。所谓抽象的规则,主要是指一些适用于所有人的普遍性法律,包括禁止对所有其他人实施任意的或歧视性的强制、禁止对任何其他人自由领域的侵犯。

于是,在这里哈耶克重申了他过去的一个著名的论断,那就是要用“抽象规则代替共同的具体目标”。在他看来,政府的必要性仅仅在于实施这些抽象规则,以此来保护个人的自由领域不受他人的强制或侵犯。这样一个被抽象规则统治的世界,才是一个自由的世界。显而易见,只有市场规则支配下的秩序,才是一个被抽象规则统治的、没有具体的共同目标并允许每个人追求自己目标的世界。

哈耶克事实上在此处提出了一个非常重要的理念,那就是“国家的无目标性”。这里的“国家”,说的不是传统部落或传统国家,而是指现代国家。这里的“无目标”,指的是没有整个共同体统一的目标,国家中的个体或小团体当然仍有自己的目标。因此,所谓国家的无目标性,是指现代国家已没有必要为整个共同体制定统一的目标,并集中财富、强制万众一心地去实现共同体的目标,它只需把自己的功能限制在提供公共安全、保障产权与公正规则的实施上。显然,市场秩序真正符合哈耶克要求的国家的无目标性。

小结

虽然从本能和理性两个方面,人类对市场都表示反感或怀疑。但是鉴于市场对人类生存与繁荣的贡献,哈耶克劝告我们,应该坚信市场、坚守市场。与此同时,他还认为市场秩序是人类自由的保障。在哈耶克看来,这是西方走向现代国家的成功经验,也是其他国家在现代化过程中应该遵循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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