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中华民族是家族观念极重的民族,人们重视家庭,重视亲缘关系,也重视对家族变迁过程中一切事物的处理方式。

历朝历代,统治阶级都会专门推出相应的法令,约束家庭成员的各项行为。

比如说唐朝和宋朝时期,关于个人财产权利的限制,就是其中的典型代表。

这一时期的法律规定,父母和祖父母还在世时,家中有着长辈作为主心骨,子女和孙辈没有权利单独购置财产和储蓄财产。



简言之,父母还在世的情况下,子女不得考虑分家问题。

否则,提出异议的人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这条法律规定由家族观念催生,也得到了广大社会成员的普遍认同,这所谓的别籍异财禁令,具体有着哪些规定?古代又发生过哪些有关于此的法律纠纷?

财产问题,不容忽视

众所周知,宋朝是中国古代商品经济最为繁荣的朝代。

宋朝时,老百姓的生活水平普遍提高,每个人创造的平均生产价值,也相较于以往有着显著的提升。



社会越来越有钱,带动着每个家庭的富裕,家庭富裕的背后,家族成员对于财产权利的重视程度也在提升。

比如财产继承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继承者要求所有继承人员平等瓜分财产,不得有厚此薄彼的情况产生。

宋朝时,官府就处理过类似的案件。

当时一个大家族有三个兄弟,在父母双双去世之后,三个兄弟瓜分财产,每一个人都平均分到了三分之一。

对于分配结果,大家都没有意见,这件事就算这么解决了,可是几个月之后,两个弟弟却发现了不对劲的地方。

他们发现大哥有着额外购置的田地和房产,具体的金额和他们每一个人瓜分到的遗产金额并不匹配。这就意味着在父母还在世时,大哥一定对大家庭的财产做了手脚。



涉及财产和经济利益的问题,两个弟弟自然不会马虎,他们决定联手,将自家大哥告上了官府。

经过详细地调查,官员发现了其中的真相。

原来还没有分家时,大哥就利用协助父亲处理家中事务的机会,偷偷将家族的财产做了转移。

他把部分资产转到自己的名下,又利用这些资本去购买房屋和土地,所以现在,他的经济水平远超两个弟弟。

从表面上看,兄弟三人好似做到了遗产平均分配。但实际上,大哥却占尽了便宜。

这也难怪两个弟弟心有不忿,与他对簿公堂。



虽然大哥一直在为自己辩解,强调自己所得所有财产的合法性,但是官员却并不认可他的解释。

因为他的行为,已经明显触犯了唐宋时期的一条法律规定,别籍异财禁令。

所谓别籍异财,简单来解释,就是父母还在时,子女不准分家。

当一个家族内部有着大家长主持一切事务时,子女不得利用任何机会单独储蓄财产,更不能瞒着家人私下侵吞家族利益。

从唐朝时期开始,这一条禁令就是明文规定的法律政策。

在唐朝统治开始之前,这条禁令虽然没有明确被法律提及,但却是统治阶级约定俗成的一项统治社会的规范。

之所以会有这样一条别开生面的禁令,那是由中国古代的宗族和家族观念所决定的。



众所周知,宗法制度和分封制度一样,都是西周时期相当重要的政治制度,并且也都对后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如果说分封制度针对的是至高无上的政治格局,那么宗法制度针对的就是家族内部的利益和权力划分问题。

在一个大家族当中,说一不二的人是家族族长,他应当是一位德高望重的成年男性,在家族内部和外部环境中都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

他是整个家族的代言人,他的一举一动都代表着家族的政治利益和倾向。

他可以决定家族与外界的通婚问题,也对家族内部的生存繁衍有着决定性的作用。

在族长制下,每一个分支都有专门的管理者。



他们需要全权对自己所管理的分支负责,也需要定期将这一部分情况上报给族长。

他们算是家主,顾名思义,也就是一家之主,同样他们的身份也是具有社会影响力的成年男性。

如果不能完全理解,我们可以简单设想一下魏晋南北朝时期的世家大族。

比如琅琊王氏,这是一个非常庞大的家族,在魏晋南北朝时期数一数二。

整个家族内部有一个族长,通常情况下年纪相对较大,家族之下,各个地区又有着不同的家庭。

每年重要的祭祀时节,各个家庭都需要汇集到家族的宗祠,统一参与祭祀活动。

这就是宗族观念在凝聚家族内部的所有人,保证整个家族长盛不衰,枝繁叶茂。



统治者之所以如此重视宗族制度,那是因为它与整个统治格局直接挂钩。

古代的儒家学说体系强调君臣和父子之间的关系,两者具有相当强大的共通性。

君王在臣子面前有着绝对的权威,父亲在儿子面前同样如此,大臣需要服从君王的各项决定,儿子也不能对父亲的决定加以置喙。

在天下格局当中,君王是至高无上的统帅,各个臣子是辅佐他的存在。

在家庭格局当中,父亲是至高无上的大家长,而其他兄弟和儿子则是辅佐他的存在。

所以把家庭观念推广到天下观念,父亲的角色就相当于君主,在家天下的内部格局当中,君主所扮演的角色同样也是父亲。

所以统治者会不遗余力地捍卫宗法制度,因为保障大家长的权益,就是在保障他自己的权益。



两者具有一定程度上的共生性,虽然不至于同生共死,但是荣辱与共是可以做到。

既然宗法观念起着如此重要的维系社会稳定的作用,统治者自然不会允许有人横生枝节。

别籍异财,就是横生枝节的方式,所以统治者会全面禁止,并且用法律武器予以打压。

财产模式,法律捍卫

说到别籍异财,就不得不首先来谈一谈中国古代家庭的财产模式。

从奴隶主贵族社会开始,一直到明朝出现民族资本主义萌芽之前,90%以上的中国家庭都采用共财模式的财产管理。

简单来说,在一个庞大的家庭内部,每一个家族成员贡献的生产价值都属于家族所有人的共同财产。



每一个成员要想使用财产需要经过向上审批的途径,得到大家长认可之后,才能自行支取资产。

关于这一点,现代人喜欢的古装剧也能告诉我们答案。

在古装剧当中,贵族家庭的女主人通常都会打理整个家族的内务。

所谓内务,其实就是内部资产管理的基本问题,不管是大家长的妻妾还是子女,所有人的财产使用情况都会被囊括在总体工作当中。

这样的模式固然有一个最大的好处,那就是能尽可能地维系整个家族的稳定。

经济利益关系着个人的根本利益,在保障经济利益共同性的情况下,每一个人都会自然而然地对家庭产生归属感。



但是这一模式的缺点也无法忽视,那就是会抑制家庭成员的生产积极性。

不管我是做多还是做少,创造的价值是多还是少,我能够分得的财产都十分有限。

我所创造的生产成果,大部分都会被家族成员共同享用,那我还有什么理由努力工作,努力参与劳动生产呢?

所以久而久之,人们还是发现,共财的财产模式不利于家族的进步。

于是大家又作出了一定的创新,那就是规定在三代以内不得别籍异财,祖父母还在,父母还在,子辈和孙辈都不能够分家,但是出了三代之后,这一制度就不复存在。

针对别籍异财的禁令,唐宋两个朝代的法律给了相当严酷的惩罚措施,最严重的到达了死刑的地步。



如果有人胆敢公然违背法律,侵吞家族财产,可能会被处以死刑,但这只是明面上的规定,实际上朝廷还是会酌情放宽处理程度。

比如前文提到的三兄弟争家产的案件,按理来说,大哥的行为已经严重触犯了法律底线,很有可能会丢掉性命。

可是官府还是优先选择以调解为主,希望大哥能够主动贡献出个人的一部分财产,抚平两位弟弟心中的怒气。

好在这位大哥也是听劝的大哥,在朝廷以官方权力介入之后,他便主动表示愿意遵守相关规定,给弟弟作出一定程度上的补偿。

在补偿行为发生后,两位弟弟也出具了谅解书。所有程序走完,这起纠纷案件才算完全结束。



唐宋时期的官员处理起类似的案件,可谓是驾轻就熟,他们在任职过程中,时常会遇到类似的问题。

几乎在每一个家庭问题爆发时,他们都会优先从中调和。毕竟法律只是底线,保障家庭和谐发展的还是道德观念。

只要家庭成员能够达成一致,官府也不愿意做恶人,非要拿掉谁的性命。

资本萌芽,观念改变

唐宋时期,别籍异财禁令广为人知,对于巩固家族稳定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

后来元朝时,少数民族统治阶级也被中原地区的家族观念所影响,在财产模式问题上作出了一定的妥协。



直到明朝出现资本主义萌芽,这一情况才有所改变。

资本主义萌芽意味着新的生产关系已经出现,雇佣劳动已经成为不可逆转的潮流。

土地劳动已经不再是社会成员唯一的劳动资源,他们可以通过被雇佣的方式来创造劳动价值。

这样一来,每个人创造的价值就有高低之分,而且差距十分明显,如果再采用以往的共财模式,大多数人都会感到不公平。

而且整个社会的封建意识形态正在逐渐没落,民众对家族观念的重视程度也大不如前,私有财产的正当性,也逐渐受到了法律的保护。



明末清初,家庭的财产模式和近现代社会已经十分相似,子女不必向上贡献自己的劳动价值,个人所获,个人所得,合理合规。

结语:

别籍异财禁令反映出的社会现象,是封建社会对于私有财产合法性的漠视。

在这背后,家族观念的强大是最根本的原因,统治阶级重视家族观念,是希望通过强调家族的合法性来维护自身地位的合法性。

财产制度的背后,是政治制度正在发挥作用。

参考资料:

《财产管理模式》

《宋刑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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