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自诩精通法律,妄图为权钱交易披上“市场经营”的外衣!中纪委机关报剖析叶文峰案)

自欺欺人 自毁前程

重庆市渝北区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原党组书记、主任叶文峰严重违纪违法案剖析

叶文峰,男,1967年3月出生,1989年7月参加工作,1997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四川省江北县(后为重庆市渝北区)人大法工委干部,副主任;渝北区大盛镇党委副书记、镇长;石坪镇副镇长;龙塔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重庆临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总经理;渝北区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党组书记、主任。

2023年11月,叶文峰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重庆市渝北区纪委监委审查调查。2024年4月,叶文峰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2024年12月,叶文峰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一百万元。

自恃学法懂法,最终却破纪破法,叶文峰以投资为名变相收受贿赂,自以为可以用法律专业知识为自己编织一张“防护网”,最终却弄巧成拙,在违法犯罪的泥淖中越陷越深。事实证明,贪腐“套路”再精巧、手段再隐蔽,也难掩权钱交易的本质,更逃脱不了党纪国法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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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缺钙,处处为个人利益精打细算

1989年,大学毕业的叶文峰因成绩优异,被分配到四川省江北县人大法工委工作,那时的叶文峰满腔热情,工作充满干劲,得到了领导和同事认可。1998年9月,他被提拔为人大法工委副主任。

2001年,组织提拔叶文峰到渝北区大盛镇担任党委副书记、镇长。其间,叶文峰因违规使用公车和滥用公款等违纪行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调整到石坪镇任副镇长。本应受到警醒的叶文峰并没有从中汲取教训,认真反省错误,通过努力工作重新获得组织认可,而是偏执地认为组织是在“小题大做”,故意针对自己,“下手”太重,此后他一直心怀芥蒂、怨气难消,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大不如前。

随后十几年间,叶文峰一直在基层担任副职。2015年,他被组织调整到重庆临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担任监事会主席、总经理,随着岗位变化和薪酬增加,叶文峰一扫多年来心中的“阴霾”,认为自己肯定能当上国企“一把手”,只是时间早晚的问题。两年后,叶文峰被任命为渝北区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党组书记、主任,虽然得到了提拔,并且实现了当“一把手”的愿望,却不是他预想中的国企。于是,他又开始抱怨、怀疑和不满起来,错误地认为自己没有得到“妥善”安置,“才华”没有得到充分施展,于是便在工作中继续得过且过、放任自流,这为他后来严重违纪违法埋下了伏笔。

“对组织上有怨气,对安排有意见,对个人的进退得失不能正确对待。”叶文峰在接受审查调查时说。叶文峰的种种表现,表面看起来是对组织的职位安排不满,实则是其精神严重缺钙,从未真正把理想信念当作精神支柱和政治灵魂,心里装着的不是党和人民的事业、不是通过努力工作做出多少贡献,而是处处为个人利益精打细算,想的都是组织应该如何满足自己的想法,当欲望没有得到充分满足时,就暴露出了真实面目。

叶文峰到渝北区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工作后,态度十分消极,面对单位存在的沉疴痼疾,他丝毫没有魄力和锐气,不仅不严肃整饬、匡正风纪,反而默许纵容,甚至同流合污。他在忏悔录中写道:“这些无非都是些违规违纪的事情,只要工作推得走、事情‘搁’得平,自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去得罪人,按时退休就行了。”

他在任职期间沿袭以前的不法“惯例”,以班子集体研究名义套取财政资金70多万元,违规发放各种津贴27万元,用金钱买上下一团和气;对下属更是不加约束,有的干部消极应付工作,他毫不在意;有的干部沉迷吃喝玩乐,他见怪不怪;有的干部利用职权中饱私囊,他不闻不问,想着用纵容换“平安无事”。

在叶文峰的宽宥放纵和负面示范效应下,渝北区体育事业发展中心的政治生态日趋恶化,叶文峰自己不断破纪破法,失守底线红线,干部职工也有样学样,上行下效。在叶文峰被留置后不久,渝北区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建管科原科长苟某某也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审查调查并被采取留置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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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法犯法,精心伪装企图掩饰贪腐

叶文峰是20世纪80年代毕业、在当时还较为少有的大学生,参加工作时他即在人大法工委任职,长期从事法律工作,对职务犯罪也有一定研究,自诩为法律专家。但专业出身的他没有将知识用在工作上,反而处心积虑研究出一套所谓“投资入股”的“经营分红”之道,妄图将权钱交易隐藏在看似合法的市场经济活动背后,以逃避法律的惩处,而且还自作聪明地认为,就算被发现了也能打着“违规经商”的旗号,避重就轻。

2017年,渝北区为大力发展全区体育事业,投资建成全民健身中心,并将区全民健身中心和渝北区体育馆(以下简称“两馆”)一并交由区体育事业发展中心运营。这本是对区体育事业发展中心的信任和重托,是沉甸甸的责任,但在叶文峰看来,这却是一个千载难逢的捞钱机会,他从一开始就没有思考过如何经营好“两馆”,为渝北区体育事业和全民运动作出贡献,而是挖空心思想要从中牟利。

他力推“委托运营+财政资金补贴”的模式,为巩固自己对“两馆”运营的绝对控制权,增加牟利空间,还授意做高成本,增加财政补贴资金。最终,“两馆”每年的财政补贴资金逾千万元。之后,他又通过暗箱操作,帮助某私企老板王某成功中标“两馆”项目。

王某投桃报李,提出直接送给叶文峰70万元或公司20%的干股,但出乎王某预料,叶文峰居然一口“回绝”。

“他们明确提出拿70万元现金感谢我,我学法律最清楚,这个是犯罪,怎么敢收,所以我拒绝了,但他们还不甘心,通过我妻子谈这个事,明确说送公司20%的股份给我,我当然也不会要。”叶文峰坚决“拒绝”送上门的好处,并不是因为其清正廉洁,经得起诱惑,而是因为觉得直接收钱风险巨大,他早已计划采取更加隐蔽的方式牟利。

“看着这些重要项目,大额的政府补贴,商人稳赚不赔的生意,我不愿将眼前的香饽饽白白拱手让人。想着自己也是法律科班出身,能不能找到一个两全其美的办法,既能规避风险又能赚钱。”叶文峰在忏悔录中吐露了他的真实想法,于是,他利用自己的法律专业知识精心策划、层层设防,为自己疯狂牟利编织伪装。

叶文峰先让妻子找一个局外人以投资份额转让的方式与老板王某签订合作协议,然后自己出资100万元,由该局外人代持公司20%的股份,制造投资合作的假象。最后,再私下与王某约定,可以随时抽回出资,确保“投资”没有任何风险。经过一番精心运作,叶文峰自以为得计,既有他人充当“提线木偶”,在台前为其敛财,自己又能安全躲在幕后,利用权力为公司站台撑腰、攫取好处,一举两得。

在叶文峰看来,这种“专业”的操作模式远比直接收“点子费”要安全得多,而且能获得更大回报,几年下来,“分红”达上百万元,完全达到叶文峰预期。

尝到甜头的叶文峰一发不可收拾,把“两馆”视为自己的提款机,以同样的方式,在其物业项目故伎重施,继续“投资”,变相收受贿赂200余万元。为掩人耳目,确保“绝对”安全,叶文峰处心积虑,专门以他人名义成立4家空壳公司,又通过妻子收集控制14名亲戚朋友的银行卡,以发放“员工工资”的名义收取所谓的“分红款”。

直到被留置后,叶文峰才如梦初醒,自己挖空心思、层层设防下的“一盘大棋”不过是自欺欺人,本以为靠精心做局能够逃避法律制裁,最终却聪明反被聪明误,付出了前途和自由的惨痛代价。

“我知纪违纪、懂法破法,自恃手段高明,在贪欲的驱使下,彻底沦为金钱的奴隶,如今终尝恶果,付出惨痛代价,才发现之前的设计运作不过是掩耳盗铃,曾经的美好幻想不过是黄粱一梦,可悲、可叹……”在忏悔录中,叶文峰悔不当初,却为时已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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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风败坏,覆水难收发人深省

“我到了区体育中心之后,很多项目她都想参与进来,我没有拒绝、抵制,完全按照她的要求去做,甚至后来主动和她谋划如何从项目中牟利。”叶文峰被留置后,开始反省妻子杨某在他走上违法犯罪道路中所起的推波助澜作用。

天下之本在国,国之本在家。领导干部是“关键少数”,其家风家教不仅关系一身之进退、一家之荣辱,而且关系一个地方、一个领域、一个单位的党风政风和社风民风,是党风廉政建设的晴雨表、社会风气的瞭望哨。大量违纪违法案例表明,家风败坏往往是领导干部走向违纪违法的重要原因。

“如果说事业观扭曲、纪法意识淡薄犹如慢性毒药,一点点地腐蚀我的心灵,那对家风建设的漠视、对妻子吹枕边风的放任就如催化剂,加速自己的腐化堕落、蜕化变质。”叶文峰在忏悔录中总结了自己不重视家风建设、对配偶失管失教的恶果。

自从叶文峰到渝北区体育事业发展中心任“一把手”后,一直做生意的杨某心思就开始活泛起来,频繁向叶文峰打听体育中心项目建设情况,多次表明想通过他拿一些项目来做。叶文峰平时就比较迁就顺从妻子,在面对大是大非的原则问题上也没有守住底线,一味姑息纵容,把家事和公事混为一谈,默认妻子打着自己的旗号将体育中心项目拿到手后转交给私企老板承接牟利。

过了一段时间,叶文峰在妻子的持续鼓动下、在真金白银的诱惑面前,由此前的半推半就变成主动配合,干脆把妻子作为利益代言人,妻子在台前和商人老板谈合作,他在幕后进行运作,甚至运用他所学的法律知识为夫妻二人共同牟利设置了多道“防火墙”。随着时间推移,叶文峰胃口不断增大,不但大项目要完全控制,甚至日常十几万元、几万元的小项目也要插手,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完全成为夫妻二人大肆捞金、不容他人染指的“自留地”。

渝北区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建管科原科长苟某某被留置后,曾这样评价叶文峰:“‘两馆’已经完全沦为叶文峰个人挣钱的工具了,他大到几千万元的工程项目,小到单位上修修补补的小项目,都在打招呼、都在安排,我一看主要领导都敢这样整,也就有样学样,跟着一起搞贪污腐败了。”

2024年6月,在渝北区全区党员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上,区纪委监委根据叶文峰严重违纪违法案制作的《不当“班长”当“家长”——“一把手”沦为“一霸手”》警示教育片播出,引发全区党员干部热议。“我希望全区党员领导干部以我为戒,把自己的公权力和私利彻底分开,中间绝对不要发生任何关系,否则不管你手段有多高明、多专业,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迟早都会受到惩罚。”长达50分钟的警示教育片让在场的党员干部印象深刻,“片中人”叶文峰面对镜头深刻忏悔、提出告诫,但此时早已覆水难收,一切已成定局,留给叶文峰的只有无尽的悔恨,带给他人的则是震撼和警醒。

贪腐套路只会套牢自己

分析近年来查处的党员领导干部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可以发现,玩“套路”的腐败分子不乏其人。有的为了“安全”考虑,收钱只收一个人的;有的是“信不过的不收、关系不好的不收”;有的是收了钱未办成事,必须退钱……如此花样百出的贪腐套路,看似“安全”,实则是掩耳盗铃、自欺欺人,在党纪国法面前、在反腐败高压态势下不堪一击,到头来只会使自己在违法犯罪的泥淖中越陷越深,被“贪腐套路”套牢。

叶文峰就是这样,他自诩精通法律,有能力游走在党纪国法的边缘,通过自己掌握的法律专业知识来精心设计,以投资之名行以权谋私之实,把妻子推到台前充当代言人,自己躲在幕后进行运作,甚至设立多家“影子公司”、找来亲戚朋友的十几张银行卡接受“工资”,妄图为权钱交易披上“市场经营”的外衣。但只要伸出了不该伸的手,伪装得再好也会露出马脚,叶文峰的贪腐套路,一样套牢了自己。

叶文峰的腐败方式隐形变异、手段翻新升级,属于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但法律红线不能触碰、不可逾越,明知故犯必将自食苦果。他自以为挖空心思层层设防毫无破绽,但贪腐套路再精巧,手法再隐蔽,也掩盖不了权钱交易的本质,更逃脱不了党纪国法的惩处。

祸莫大于不知足,咎莫大于欲得。叶文峰贪欲膨胀、利欲熏心,腐败行为呈现家庭化特征,与妻子合谋操控多家“影子公司”共同敛财、疯狂捞金。其妻子本应是家庭的贤内助,反而成为“贪内蛀”,严重破坏营商环境,给单位政治生态造成恶劣影响,最终人财两空、自食苦果,教训十分深刻。

以案为鉴,警钟长鸣。叶文峰严重违纪违法案警示我们,党员干部必须拧紧思想“总开关”、绷紧纪律规矩之弦,时时防微杜渐、守节持定,永葆清正清廉的政治本色。更应在持续构建亲清统一的新型政商关系这一大环境下,主动作为、坦荡交往,在“聚光灯”下行使权力,在“放大镜”下开展工作,清清白白、干干净净,坚决杜绝政商勾连、以权谋私,以作风持续向好引领营商环境持续向优。

天下之本在国,国之本在家。党员干部要把家风建设摆在重要位置,管住自己的同时,也要从严管好家人亲属、管好身边人,正确把握权力与亲情的关系,真正做到廉洁修身、廉洁齐家。党员干部家属要扮演好“贤内助”角色,及时关心,关键时刻“扯扯袖子”作出提醒,共同筑牢家庭廉洁防线,涵养清风正气。同时,要清醒认识到,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唯有时刻慎独慎初慎微慎欲,做到“心不动于微利之诱,目不眩于五色之惑”,才能耐得住寂寞、经得住诱惑、守得住清贫,始终不放纵、不越轨、不逾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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