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中共宁波市委批准,宁波市纪委监委对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原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潘群威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潘群威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纪法防线失守,对党不忠诚不老实,转移、隐匿证据、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旅游活动安排;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违规收受财物,违规投资入股非上市企业,借用管理服务对象钱款;违反生活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参与赌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利,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潘群威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甚至二十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潘群威开除党籍处分;由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北仑区第九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宁波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