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纪委网站1月22日最新消息,曲靖中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原庭长余瑾被开除公职。
余瑾,女,云南宣威人,1985年生,四级高级法官。
她是去年7月被查的,今年1月出通报,半年的时间,不长也不短。
她的通报中的表述是开除公职,也就是说她可能没有身份。
通报中对她的表述是违反规定精神,组织要求,知法犯法,执法违法,表述虽然有所不同但结果都是开除移送司法机关。
多次收受可能影响公正的礼金,她就是要影响公正,如果她不能影响公正的话也就不会有人给她送了。
她是85年出生的,10年进的法院,十几年的时间,她就混了个严重违法。
一个长期,也能说明问题,看来她收受礼金的行为几乎是贯穿了她的职业人生。
在一个不是赚大钱的地方经营,经营的不是地方就得叫钻营了。
诸位可能也看出来了,这又是一个初心不对走错了路的。
应该说,她很努力,也很顺利,十几年就有了现在这个位置。
但她也是亲手毁掉了这一切。
在他人工作调动中谋利,这不就是买卖吗,看来她不只是想吃豆,她是想把锅给砸了。
为请托人提供帮助,这个帮助到底是啥,都说靠山吃山,靠水吃水,她靠近法律也就只能是吃法律了。
法律人有句名言:一百次犯罪也抵不过一次枉法。
因为枉法者污染的是水源。
法院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屏障,如果这个底线守不住了,后果可想而知。
中纪委的网站上刊登了这样一篇文章,标题是:为经济发展清障护航。
说的是某地纪检工作人员深入企业调研,为企业解决实际困难。
这也能看出现在的行动的一个重要意义就是打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也只有更好的营商环境我们才能取得更大的发展。
像她这样知法犯法,执法违法,也就免不了要伸手,而她的伸手过程也就有可能破坏了营商环境。
市场经济下的营商环境是多么重要不必多说。
多次非法收受请托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做为一个执法人员,这就更是不应该了。
她每年的工作就是审判,现在也轮到她自己上被告席了。
春节快到了,别人收到的是奖金福利,而她则是一纸两规决定。
她是被划过线的,但她当成了耳旁风,如果她能收手知止的话,那以前的也就真的永远都不会有人知道了。
一句收缴违法所得,她也就是会真的一无所有,至于工资,她以前挥霍的就是她的工资。
她是85年的,接下来大好的年华就得在大墙中度过了。
教育意义也就来了。
有人可能会说,砍了教育意义会更好,还真的不一定,老朱的剥皮萱草诛三族够厉害吧,但效果咋样大家也都知道了。
现在是给活路,也就是各种积极,毕竟,在活命和钱财面前还是没人纠结的。
别人尽享生活快乐,她是大墙铁窗,那是何等的悲哀。
怪得了谁呢。
脚上的泡都是自己走出来的。
药早就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