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中央决策议事协调机构包括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中央审计委员会、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中央财经委员会、中央外事工作委员会、中央金融委员会、中央科技委员会、中央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中央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等。
在党中央决策议事协调机构中,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一般包括一名主任、若干名副主任、若干名委员等,领导小组的组成人员一般包括一名组长、若干名副组长、若干名成员等。
党中央决策议事协调机构包括首都规划建设委员会,因为首都规划是中央事权。
首都规划建设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包括两位主任,若干名副主任、若干名委员等;实行双首长制,中央办公厅主任和北京市委书记均担任首都规划建设委员会主任。
首都规划建设委员会的成员单位包括中央财办、住建部、环保部、国家发改委、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等。首都规划建设委员会的副主任包括中央财办、住建部、环保部、国家发改委、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的有关负责同志以及国务院副秘书长、北京市市长、北京市一名副市长等。
党中央决策议事协调机构大致可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单设办事机构,例如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中央财经委员会办公室、中央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中央金融委员会办公室(同中央金融工作委员会合署办公);另一种是办事机构设在中央有关部门,例如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司法部,中央审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审计署,中央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设在教育部,中央科技委员会办事机构职责由科学技术部整体承担。
与党中央部分决策议事协调机构的办事机构设在中央有关部门不同的是,首都规划建设委员会的办事机构设在北京市有关部门。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加挂首都规划建设委员会办公室牌子,承担具体工作。
首都规划建设委员会办公室设置的机构包括秘书处、政策研究处(专家联络处)、首都功能核心区规划处、政务功能规划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处、军队项目协调处等。
首都规划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由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主任担任;首都规划建设委员会办公室设置若干名专职副主任,分别负责首都规划建设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或分管有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