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报客户端讯(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刘言)互联网企业资金流转快速灵活、商业模式的创新多样以及数字技术的专业性和前沿性,导致企业内部人员廉洁风险更加突出。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海淀法院”)日前发布的《互联网企业内部人员贪腐犯罪案件白皮书》显示,近年来,互联网企业内部贪腐案件呈现出隐蔽性强、“小官巨贪”、内外勾结等突出特征。

白皮书显示,海淀法院2020年至2024年审理的127件涉互联网企业内部人员贪腐犯罪案件中,案件罪名包括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涉案金额共计3.05亿余元。

涉案的203名被告人整体呈现人员年轻化、职级中层化的特点。涉案人员绝大多数为中青年,年龄在18~45岁的被告人占比91.13%,大部分案件被告人所任职务为部门经理、总监、主管、负责人等具有一定管理职权的职位,被告人为中层及以上职级案件79件,占比62.20%。

但部分重点部门存在“小官巨贪”现象,127件案件中,基层普通职员贪腐犯罪金额共计5567万余元。个别案件中,被告人虽是基层员工,或外包人员,不具有管理职权,却仍可通过在业务对接中给予他人便利,向他人提供内部信息,或给予对方竞争优势等方式获取贿赂款,或者钻企业制度漏洞,利用职务之便侵占公司财产,贪腐金额不容小觑。

127件案件中,涉业务部门贪腐案件共104件,占比81.89%。白皮书指出,一方面是因为业务部门直接掌握和接触公司业务资源和流量资源,职权寻租空间更大,另一方面,业务部门内部管理普遍更为灵活机动,员工自主决策和行动空间更大,致使贪腐行为更加易发、高发。

白皮书指出,在“互联网+行业”新业态模式下,贪腐犯罪手段往往与技术紧密结合,利用网络的匿名性、虚拟性等特点,手段更为多样、隐蔽,腐败行为更难以被发现和追踪,大量案件超过3年才案发。

其中,采用内外勾结方式实施贪腐犯罪的案件达101件,占比80%。在传统内外勾结基础上,衍生出“内外勾结+自我交易”“内外勾结+虚拟利益变现”等行为模式,贪腐链条愈发复杂化。

海淀法院副院长贾柏岩表示,此次白皮书发布聚焦互联网企业内部人员贪腐犯罪问题,立足辖区发展定位、特点,旨在为中关村建设世界领先科技园区和海淀区高质量发展提供司法保障。

中国互联网协会研究部主任、中国互联网协会行业自律工作委员会秘书长张姗姗在发布会上宣读了《互联网企业廉洁发展倡议书》。该倡议由中国互联网协会联合各地方协会、互联网机构向全行业发布,倡导全行业强化制度建设,构建全周期防控体系;激活技术引擎,筑牢数字化反腐屏障;培育廉洁文化,重塑行业价值共识;推动协同共治,共建行业命运共同体。

来源:中国青年报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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